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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8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7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
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等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今年上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损益产生影
响。
    2014 年 10 月 27 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
龄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保龄宝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和补充,
并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
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后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第 40
           号、第 41 号等七项准则和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
           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
           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
           法进行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名称      报表列示项目                                                               调整内容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将在“长期股权
            长期股权投资       51,354,751.20    -5,000,000.00     46,354,751.20   投资”核算的对德州
合并资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负债表                                                                          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5,000,000.00      5,000,000.00   整至“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2、公司母公司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名称      报表列示项目                                                               调整内容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将在“长期股权
            长期股权投资          60,354,751.20       -5,000,000.00     55,354,751.20    投资”核算的对德州
母公司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产负债表                                                                                 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5,000,000.00      5,000,000.00    整至“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3、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资产
           负债表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执行《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
           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要求,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
           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名     报表列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内容
  称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递延收益                     0      34,602,097.71       34,602,097.71        原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
                                                                                    目列报的政府补助,追溯调整
           其他非流
                           34,602,097.71      -34,602,097.71                    0   至递延收益项目列报
合并资     动负债
产负债
  表       资本公积    983,991,654.59          -2,995,485.62      980,996,168.97        原在资本公积——其他
                                                                                    资本公积项目列报,追溯调整
           其他综合                                                                 至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
                                        0       2,995,485.62        2,995,485.62
             收益
             2、公司母公司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名   报表列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内容
  称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递延收益                 0      30,242,097.71       30,242,097.71        原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
                                                                              目列报的政府补助,追溯调整
         其他非流
                     30,242,097.71      -30,242,097.71                    0   至递延收益项目列报
母公司   动负债
资产负
债表     资本公积   983,991,654.59       -2,995,485.62      980,996,168.97        原在资本公积——其他
                                                                              资本公积项目列报,追溯调整
         其他综合                                                             至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
                                  0       2,995,485.62        2,995,485.62
           收益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 《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 金融工
         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
         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
         期财务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公司会计报
         表相关项目和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
         关项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