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7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 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等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今年上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损益产生影 响。 2014 年 10 月 27 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 龄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保龄宝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和补充, 并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 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后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第 40 号、第 41 号等七项准则和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 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 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 法进行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名称 报表列示项目 调整内容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将在“长期股权 长期股权投资 51,354,751.20 -5,000,000.00 46,354,751.20 投资”核算的对德州 合并资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负债表 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5,000,000.00 5,000,000.00 整至“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2、公司母公司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名称 报表列示项目 调整内容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将在“长期股权 长期股权投资 60,354,751.20 -5,000,000.00 55,354,751.20 投资”核算的对德州 母公司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产负债表 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5,000,000.00 5,000,000.00 整至“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3、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资产 负债表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执行《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 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要求,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 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名 报表列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内容 称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递延收益 0 34,602,097.71 34,602,097.71 原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 目列报的政府补助,追溯调整 其他非流 34,602,097.71 -34,602,097.71 0 至递延收益项目列报 合并资 动负债 产负债 表 资本公积 983,991,654.59 -2,995,485.62 980,996,168.97 原在资本公积——其他 资本公积项目列报,追溯调整 其他综合 至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 0 2,995,485.62 2,995,485.62 收益 2、公司母公司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名 报表列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内容 称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递延收益 0 30,242,097.71 30,242,097.71 原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 目列报的政府补助,追溯调整 其他非流 30,242,097.71 -30,242,097.71 0 至递延收益项目列报 母公司 动负债 资产负 债表 资本公积 983,991,654.59 -2,995,485.62 980,996,168.97 原在资本公积——其他 资本公积项目列报,追溯调整 其他综合 至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 0 2,995,485.62 2,995,485.62 收益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 《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 金融工 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 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 期财务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公司会计报 表相关项目和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 关项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