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4-12-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就保龄宝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及必要性
近日,保龄宝被大连商品交易所批准为玉米淀粉期货指定交割厂库。公司作
为国内重要的淀粉糖制造商,其中玉米、玉米淀粉、蔗糖等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
占较大比重。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控制原料价格风险,锁定经营成本
和利润,增强抗风险能力,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
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拟充分发挥指定交割厂库的平台优
势,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
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玉米、玉米淀粉、白糖
的标准合约。
2.业务开展期间: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4 月。
3、预计投入资金:公司保证金余额投入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4、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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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了应对期货市场中的极端行情,公司可设立期货风险准备金,在与期
货账户对接的银行账户中,预留期货账户中总资金的 20%--30%作为期货风险准
备金。当行情出现大幅波动导致期货账户资金不足时,期货执行部门可以直接将
期货风险准备金划拨至期货账户,以应对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保证套保仓位安
全,按计划完成期货交易。
四、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
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
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
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
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
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
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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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
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
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
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
事意见以及公司制订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
性、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合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等事项进行
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进行与自身生产经营所需的玉米、玉米淀粉和
蔗糖等主要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规避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
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对套期保值业务作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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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立金 周 巍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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