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14-12-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
构” )就保龄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保龄宝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 号文《关于核准保龄宝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42.8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 12.60 元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622,792,8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22,800,010.9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99,992,78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3)汇所验字第 7-002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保龄宝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1 年产5万吨果糖(固体)综合联产项目 保龄宝
2 年产5000吨结晶海藻糖项目 保龄宝
3 年产5000吨低聚半乳糖项目 保龄宝
4 糊精干燥装置项目 保龄宝
5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保龄宝
合 计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1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公司调整
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意见。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如
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后预计完工时间
1 年产 5 万吨果糖(固体)综合联产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 年产 5000 吨结晶海藻糖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 年产 5000 吨低聚半乳糖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 糊精干燥装置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5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公司年产 5 万吨果糖(固体)综合联产项目和糊精干燥装置项目已完
成工程建设、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基本达到正常生产所需条件。年产 5000 吨
结晶海藻糖项目正在有序实施。公司预计年产 5000 吨低聚半乳糖项目和技术中
心建设项目无法按预定日期完成建设,需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 2014 年 12 月 20 日,需调整实施进度的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截止 2014 年 截止 2014 年
序 截止 2014 年
募集资金计 12 月 20 日募 12 月 20 日募 原计划完
募投项目名称 12 月 20 日累
号 划投入金额 集资金累计投 集资金项目工 工时间
计投入金额
入资金进度 程进度
年产 5000 吨低 2014 年 12
1 11,000.00 1,151.51 10.47% 40%
聚半乳糖项目 月 31 日
技术中心建设 2014 年 12
2 3,400.00 508.76 14.96% 30%
项目 月 31 日
注:上述项目工程进度快于资金支出进度,是因为部分基建工程为建筑承包
商垫资建设所致。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调整年产 5000 吨低聚半乳糖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
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实施进度表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工时间 调整后预计完工时间
1 年产 5000 吨低聚半乳糖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1、年产 5000 吨低聚半乳糖项目
2014 年度,受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及投资增速放缓,消费市场需求乏力、
行业性市场增长缓慢等整体影响,为统筹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资金使
用安全,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推迟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为满足公司在大健康、动物营养、终端消费品、生物医药等战略业务发展的
需要,兼顾公司产业化转化效益与资金使用安全,按照公司酶工程、发酵工程、
蛋白工程、微生态健康等方面的技术发展规划的要求,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
进度。同时,因部分关键设备需国外进口,购置安装周期较长,因此董事会决定
推迟该项目实施进度。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
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进行调整。
2、201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
整实施进度符合客观事实,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程序合法有
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进度。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
3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进度。
七、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的议案及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决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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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立金 周 巍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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