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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5-04-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保龄宝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巍                          联系方式:0531-82596892
保荐代表人姓名:阙雯磊                        联系方式: 010-8512799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共发行 4,942.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保龄宝非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
周巍、阙雯磊负责持续督导事宜,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3 年 4 月 1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 2014 年度保荐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保荐机构每月收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银行对账单;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本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进行了 2 次现场检查,
                                    其中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进行了 2 次现场核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1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在上半年现场检查中,项目组发现: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低于原计划,其原因主要系工艺、技术和采购周期调整等原
                                    因,保荐代表人已要求公司及时就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调整实
                                    施进度事宜发布了公告,并督促发行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
                                        在下半年现场检查中,项目组发现:(1)公司报告期内存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在业绩大幅波动情形,主要原因玉米、淀粉等主要原料价格上
情况                                涨及波动幅度较大,原材料价格波动尚不能有效传导至产品售
                                    价,导致公司业绩大幅波动。(2)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
                                    产 5000 吨低聚半乳糖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不能按
                                    预计期限完成建设,保荐代表人已要求公司及时就非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宜发布了公告,并督促发行人加快募
                                    投项目的实施。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3 次。具体如下: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
                                    意见;
                                    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山
                                    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1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山
                                    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
                                    意见;
                                    1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山
                                    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专项

                                             2
                                     核查意见;
                                     1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1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关注事项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14 年 12 月 20 日
                                     保荐代表人周巍在保龄宝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对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培训内
                                     容如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解
(2)培训的主要内容
                                     读》,主要介绍了并购重组新规与以往规则的不同以及新规的
                                     政策亮点,就新规条件下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应注意的事项
                                     及相应的申报和信息披露流程做了梳理和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   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公司内控制度需根据生产经营及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
2、内部控制
                                  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   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3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是               不适用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遵守《公
司章程》关于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2、股东刘宗利承诺:如发行人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为员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产生补缴义务或因
                                                               是               不适用
此遭受任何损失,将由其本人承担,且自愿放弃向发行人追
偿的权利。
3、原公司高管吕正欣承诺: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是               不适用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的比例不超过 50%。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宗利关于所持股票在 2013 年 3
                                                               是               不适用
月 20 日至 2014 年 9 月 19 日期间的追加锁定的承诺。
5、非公开发行对象就非公开发行获配股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
                                                               是               不适用
锁定 12 个月。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宗利及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是               不适用
薛建平、杨远志、王乃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1)2014 年度,保荐机构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4
                                                  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2015 年 3 月 11 日,因保龄宝原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高立金工作变动,民生证券委派阙雯磊继
                                                  续履行相关保荐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
                                                                       无
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   巍                  阙雯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