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宿玉海)2015-04-2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14 年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1
次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制定了 2014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2014 年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相关内容。对公司的薪酬考核提出了有益建
议。
(2)审计委员会
本人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各季度审计计划进行沟通讨论;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14 年度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4年1月13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做出的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4年2月17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3、2014年4月23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3年度经营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3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董事会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11)关于修订《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度-2014 年度)》的独立意见;
(12)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4、2014年5月12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4年6月23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4年6月27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山
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
意见。
7、2014年7月17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预计
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
独立意见。
8、2014年8月4日,发表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的
专项说明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9、2014年10月27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讨论的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0、2014年12月24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度-2017 年度)》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四、现场办公及调查情况
1、 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机会到公司了解生产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
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
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2、 本人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成果、内部制
度建设等情况,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
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 2014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勤勉的履行各项职
责。在审议议案时,通过对相关文件的认真审阅和相关情况的核查,独立判断、
审慎表决,确保所发表的意见专业、客观,不受任何股东以及关联人的影响,切
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本人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3、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推动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
六、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uyuhai1964@163.com
2015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继续加强学习,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并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出谋划策,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述职人:宿玉海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