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04-28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5-02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
号文核准,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42.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279.28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22,800,010.9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9,992,789.05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3)汇所
验字第 7-002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4 年 5 月 12 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014 年 5 月 29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募集资金的分配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5 万吨果糖(固体)综合联产项目 230,000,000.00
2 年产 5000 吨结晶海藻糖项目 140,000,000.00
3 年产 5000 吨低聚半乳糖项目 110,000,000.00
4 糊精干燥装置项目 86,000,000.00
5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4,000,000.00
合 计 600,000,000.00
截至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30,029.68 万元,剩余 32,
379.21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储存于专户未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 12 个月内仍有部分资金闲置。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非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 12 个
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公司将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
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
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暂时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按现行银行贷款
基本利率计算,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 428
万元(按银行平均 5.35%年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
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
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将前
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
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归还
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认为:保龄宝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民生证券对此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