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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关于公司董事长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7-10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5-03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披
     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宗利先生的增持情况及其增持计划,详见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宗利先生关于再次增
     持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刘宗利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再次增持公司股份 160 万股。截止 2015 年 7 月 8 日,刘宗利先生共合计
     增持公司股份 645.002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6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前期增持情况
序    股东名称           增持日期       前期增持数     前期增持成交    前期增持数量占总
号                                      量 (股)      价格(元/股)   股本的比例(%)
1                   2015 年 7 月 6 日    1,114,721             11.08            0.3019%
        刘宗利
2                   2015 年 7 月 7 日    3,735,300             11.05            1.0116%
                  合计                   4,850,021             11.06            1.3135%
         (二)本次增持情况
序    股东名称           增持日期       本次增持数     本次增持成交    本次增持数量占总
号                                      量 (股)      价格(元/股)   股本的比例(%)
1       刘宗利      2015 年 7 月 8 日    1,600,000               9.8            0.4333%
         本次增持前,刘宗利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7,218,6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6.33%。
    本次增持后,刘宗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98,818,66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6.76%。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随着生物技术
与大健康产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公司立足大健康产业,确定了“保龄宝 2020”
战略发展计划,并将以“产品经营+资本运营”双轮驱动,以“稳定的高品质、
稳定的高效率、品牌+资本”为战略举措,倾力打造保龄宝健康事业。当前,公
司功能糖高端市场的开发及应用支持领域的延伸不断拓展,借助传统食品功能
化、营养化、安全化消费升级趋势的把握,在全行业内倡导减糖、低糖、高纤、
减盐行动,引领消费趋势,带动了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同时公司积极发展平台
业务,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的行业优势效应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基于上述
公司发展前景,刘宗利先生对公司总体业务态势和持续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并看
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完成本次增持。
    四、后续计划及相关承诺
    刘宗利先生计划未来 6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增持股票数量不超过 800 万股
(含本次增持),增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17%。
    刘宗利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
的规定。本次的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