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监事会关于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2015-07-1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基
于以下情况而开展: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
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
久的回报;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经审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保
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审核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王乃强 刘新利 贾维臣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