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承诺函(四)2016-02-03
承诺函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保龄宝”或“上市公司”)拟采用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本
次重组”),本企业作为保龄宝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
易对方之一,承诺如下:
1、本企业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文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企业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企业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原意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杭州鑫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麻亚炜
2016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