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06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7-01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5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刘宗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淑芬女士、陈永阳先生、刘峰先生、金维虹先生、
刘仁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欣荣先生、宿玉海先生、
杨高宇先生、黄永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
分之一。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欣荣先生、宿玉海先生、杨高宇先生、
黄永强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
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四名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
见》、公司董事会发表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刘伯哲先生、齐庆中先生、聂伟才先生
将在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
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保立
康生物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康”)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提升保立康
在动物饲料、动物营养领域的综合经营实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保立康进行增
资,增资金额人民币 900 万元。本次增资后,保立康注册资本将由 100 万元增加
至 1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
金,公司 2017 年拟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共人民币 7.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
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
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银行授信及用信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17 年 4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17 年度申请银行融资
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5 日
附件:
新任董事简历
邓淑芬,女,1964 年 7 月出生,硕士学位;现在华商集团机构担任执行董
事、副董事长、总裁;在弘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局主
席。在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担任理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中国人
口协会担任理事。
邓淑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戴斯觉先生母亲(戴斯觉为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资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中拥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 74,304,74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20.12%。北京永
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戴斯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邓淑芬女士目前未在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永阳,男,中国国籍,汉族,1971 年出生,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本科毕
业、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经济法硕士毕业、长江商学院 EMBA,曾任中信北京国
安电气总公司计划部项目经理、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上海证券投资银
行部副总经理、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永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6,102,805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9.78%)执行
事务合伙人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 峰,男,汉族,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禹城市扒
鸡公司厂长、副总经理。1999 年 6 月起任公司国内贸易部经理、市场总监,中
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运动食品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
委员会理事。2007 年 10 月-2010 年 12 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0 年 12 月-2014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 年 1 月起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资格。
金维虹,男,1958 年 3 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级研究员;曾任国家审计
署政策研究室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处长、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裁、深圳市商业银行行长、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全
国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董事长、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
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金维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仁辰,男,1980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
院副院长,曾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欧洲中心主任、国际合作部部长、院长助理;
此前在英国牛津大学从事研究和技术转移工作。刘仁辰先生拥有清华大学学士学
位和牛津大学博士学位。
刘仁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欣荣,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现为第二军医大学药学院无机化学教研室教授、硕士生导师、主任;担任中
华医学会医学化学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担任高等教育出版社全国医药学专
业化学系列教材总负责(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基础化学、医用化学
共 5 部);主编出版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 2 部;完成国家新药重大创制专项
1 项;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4 项;撰写教学科研论文 30 余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欣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资格。
宿玉海,男,1964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山东财政学院金融教研室主
任、山东财政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山东财政学院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金融投资
研究所所长,现任山东财经大学山东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兼任山东省经济学会
常务理事,山东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山东省高等学校第五批中青年
学术骨干,山东省金融学泰山学者科研团队学术骨干,山东省干部教育名师,第
六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山东省委讲师团成员,山东省委组织部“名师送
教”专家组成员,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4 年 1 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宿玉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资格。
杨高宇,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美国纽约理工学院 MBA 硕士;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企业法律顾问、司法会计鉴定人。曾任职
于深圳雅芳婷床上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任北京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深圳分所所长, 深圳市永道税务师事务所所
长,广东长城司法会计鉴定所所长,深圳市中企天华税务筹划事务所有限公司担
任总经理;广东长城司法会计鉴定所所长;深圳市蔚蓝滨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高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资格。
黄永强,男,1972 年出生,南昌大学法学学士,拥有律师资格证、高等院
校教师资格证,曾任职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丰城市公安局。现任江西警察
学院教师、兼职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永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