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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2017-04-28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4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17 年4月-2018年4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 10 万元/年(税前)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7 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
事,按 7 万元/年(税前)发放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
取薪金。范围在30-100万元之间,具体按年度预算完成情况由董事长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董事、监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制
定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