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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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
精神,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在维护股东权益、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
本次重组符合第四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
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与配套融资交易对方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2 月 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16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务
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关于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2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2016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及<利润补偿补充协议>、与配套融资交易对方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告及其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
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
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1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6 年一季
度报告》。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201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8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2016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6 年三季度报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10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 2016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16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
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经对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均
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严格执行了《公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等各项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没有损害其他非关
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得到
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状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规定》(证监会【2011】3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制
度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
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在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
事项中,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等工作,保证了信息
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
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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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