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宿玉海)2017-04-2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6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16 年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16 年度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6年2月2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修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16年2月24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度经营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5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董事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1)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
(2)《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16年4月12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
修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16年4月25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6年7月14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时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
6、2016年8月24日,对公司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7、2016年10月25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8、2016年12月30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
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情况
1、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机会到公司了解生产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资产重组等相
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2、本人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成果、内部制
度建设等情况,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
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勤勉的履行各项职责。
在审议议案时,通过对相关文件的认真审阅和相关情况的核查,独立判断、审慎
表决,确保所发表的意见专业、客观,不受任何股东以及关联人的影响,切实维
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本人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3、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推动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uyuhai1964@163.com
2017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
求,继续加强学习,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并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出谋划策,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述职人:宿玉海
2017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