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保龄宝: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2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对
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
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一、《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现金管理与日常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
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长期以来,公司与农商行在金融业务方面进
行了广泛合作,成效显著。通过其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
    (2)日常关联交易的影响。农商行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由农商行提供相
关金融服务,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尚待履行的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在审议通过后,经
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4)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1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欣荣             宿玉海            杨高宇              黄永强




                                           2017 年 4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