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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1-2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对
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中国再生医学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
审阅,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中国再生医学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收购作价以中国再生医学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中国再生医学审计
报告,并考虑到协议转让给予一定的折价后,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
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产生的,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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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欣荣              宿玉海          杨高宇              黄永强




                                          2018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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