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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2-0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01内111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01内111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18年2月7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保龄宝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

 发行股份的情况........................................................................................................................... 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9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 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0

 二、协议主要内容..................................................................................................................... 10

 三、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权利限制的情况 ......................................... 12

 四、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

 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 12

 五、本次股份转让经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 12

 六、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 13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5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7

                                                                        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1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2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22

   二、合并利润表......................................................................................................................... 2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23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26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目录..................................................................................................................... 29

   二、备查文件地点..................................................................................................................... 29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1




                                                                      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之特定含义如下:

保龄宝、上市公司     指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
                     指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裕投资
                          永裕投资协议受让刘宗利、薛建平、杨远志、王乃强合计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47,227,6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
                          额的12.79%
本报告书             指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06545580P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戴斯觉

注册资本           150,000.00万元

实缴资本           101,479.00万元

成立时间           2014年07月23日

营业期限自         2014年07月23日

营业期限至         2034年07月22日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01内1111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

                   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矿产品、建筑材料、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

                   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经营范围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01内1111

通讯方式           010-59393391

股东姓名           戴斯觉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戴斯觉



                                                 100.00%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戴斯觉先生。

                姓名                                              戴斯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60104**********1917

                职务                                   永裕投资执行董事、经理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香港永久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斯觉,除持有永裕
投资100.00%股权及通过永裕投资控制保龄宝外,未控制其他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永裕投资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主营业务
为对外股权投资。

    永裕投资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77,665,708.41              23,505,522.32         5,432,074.15
                                             7
所有者权益总额                    1,002,258,884.27          23,264,122.88         5,432,074.15

资产负债率                                   14.89%                1.03%               74.22%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688,679.26           100,000.00

利润总额                            -14,528,499.65             484,682.43             9,280.03

净利润                              -12,895,238.61             363,486.42             9,164.86

净资产收益率                                 -1.45%                1.56%                0.17%
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永裕投资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8年1月2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8]第A2001号)。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戴斯觉         执行董事、经理     中国        中国大陆            是,香港永久居留权

 戴隆祥             监事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保龄宝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戴斯觉先生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永裕投资因看好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希望继续对上市公司进行增持,
全面推进上市公司现有大健康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
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永裕投资有意于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2018年2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议案。




                                   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永裕投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077,104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额的7.33%,通过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股东增持23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23号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1,456,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同时,永裕投资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拥有上市公
司47,227,636股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12.79%,即永裕投资在上市公
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85,761,09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23.23%。

    永裕投资本次拟协议受让刘宗利、薛建平、杨远志、王乃强合计持有的且已
将表决权委托给永裕投资行使的47,227,636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本总额的12.7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永裕投资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4,304,740股,通过23
号信托计划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1,456,355股,合计85,761,09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
总额的23.23%。永裕投资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戴斯觉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二、协议主要内容

    2018年2月6日,刘宗利、薛建平、杨远志、王乃强、永裕投资、戴昱敏签订
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甲方1:刘宗利

    甲方2:薛建平

    甲方3:杨远志

    甲方4:王乃强

    乙方: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丙方:戴昱敏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拟转让的目标股份为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且已将表决权委托
给乙方的47,227,636股上市公司股份,约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2.79%。

    3、转让价款、支付对价及付款安排

    目 标 股 份 的 每 股 转 让 价 格 为 19.92 元 , 本 次 股 份 转 让 的 总 价 款 为
940,774,509.12元,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占比       转让价格(元/股)     转让价款(元)
  刘宗利           32,317,237     8.752%                 19.92         643,759,361.04
  薛建平              4,970,133    1.346%                19.92          99,005,049.36
  杨远志              4,970,133    1.346%                19.92          99,005,049.36
  王乃强              4,970,133    1.346%                19.92         99,005,049.36
  合计               47,227,636   12.790%                    -        940,774,509.12

    乙方应在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甲方指定账户支
付第一期转让价款170,000,000.00元,具体如下:

  序号            转让方                          转让价款(元)
   1              刘宗利                                              116,328,716.00
   2              薛建平                                                17,890,428.00
   3              杨远志                                                17,890,428.00
   4              王乃强                                                17,890,428.00
           合计                                                       170,000,000.00

    乙方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第二期转让价款465,000,000.00元分别支付至
甲方指定账户:

  序号            转让方                          转让价款(元)
   1              刘宗利                                              318,193,254.00
   2              薛建平                                                48,935,582.00
   3              杨远志                                                48,935,582.00
   4              王乃强                                                48,935,582.00
           合计                                                       465,000,000.00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3)个月内,将剩余转让价款305,774,509.12

                                        11
元分别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序号           转让方                   转让价款(元)
    1            刘宗利                                      209,237,391.04
   2             薛建平                                       32,179,039.36
   3             杨远志                                       32,179,039.36
   4             王乃强                                       32,179,039.36
          合计                                               305,774,509.12

    4、甲方应确保自乙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五(5)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
开始办理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

    5、甲方已于2017年1月19日与乙方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目标股份
的表决权委托给乙方行使。除上述表决权委托安排外,甲方于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完成日前,未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关于目标股份转让或托管事宜的任何合同、协议
或者类似法律文件,并确保上述表决权委托安排将于目标股份过户至乙方后立即
终止。

    6、丙方同意为乙方于协议项下的全部款项支付义务(包括股份转让款、违
约金及滞纳金)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7、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

    协议签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本次协议受让的保龄宝股权存在高管锁定
股,锁定期由永裕投资继续承接,除上述情形外,其余股份不存在股权被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
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本次股份转让不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不存
在补充协议、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做出其他安排。

    五、本次股份转让经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12
    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六、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8,533,459股,累计已质
押27,015,004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0.11%。




                                  13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

    本次权益变动需支付的资金总计为940,774,509.12元。

    二、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永裕投资已出具声明:本公司本次协议受让保龄宝47,227,636股的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保龄宝或其关联方
(永裕投资及其关联方除外)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保龄宝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
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三、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之“二、协议主要内容”




                                  1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
积极发展上市公司现有大健康领域业务,优化资产质量及业务结构,增强上市公
司盈利能力以提升股东回报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
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
行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
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
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但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
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如需根据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进行相应调整
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本公司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如果根据上
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本公司将依法履行股东权利,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15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七、其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为增强上市公司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以提升股东回报率,信
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不排除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适当调整的可能性。如
推进该等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
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6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关于交易的后续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中进行了相关陈述。本次
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业
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
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
立、机构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独立性方面的具体措施如下:

    “1、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
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
规提供担保。

    2、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
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17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功能糖、淀粉及淀粉糖、医药原辅料、生物饲料等产
品组成的功能配料业务,提供健康功能方案服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为
对外股权投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8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
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
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权益)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获得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促使该业务或业务
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

    4、本公司保证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能够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期间,上
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关联交易发生。为
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潜在的关联交易;就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减少或有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
易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
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
易。”
                                      19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
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2018年2月6日,戴斯觉母亲邓淑芬(2017年4月21日起担任保龄宝董事长)
出具了借款说明函,共向戴斯觉提供人民币99,189万元借款,用于戴斯觉对永裕
投资的实缴出资。

    除上述借款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
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
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0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7年7月31日,保龄宝收到了永裕投资向其发出的《增持计划及承诺》,永
裕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计划自本公告日(2017
年8月1日)起六个月内,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018年2月1日,保龄宝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告》。为履行增持计划与承诺,永裕投资于2018年1月31日,通过23号信托计划在
二级市场增持保龄宝股票1,72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同时,公告中披
露:永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将视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永裕投
资分别于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2日通过23号信托计划增持了上市公司股票。

       永裕投资前6个月内买卖保龄宝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公司总股
                                                增持数量     增持价格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本的比例
                                                  (股)     (元/股)
                                                                                 (%)
23号信托计划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31日         1,727,600        10.47           0.47%
23号信托计划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1日          5,525,179        10.35           1.50%
23号信托计划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2日          4,203,576        10.01           1.14%
合计               -             -              11,456,355               -        3.10%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
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保龄宝股票的行为。




                                           21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永裕投资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于2018年1月2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8]
第A2001号)。

    永裕投资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1,919,909.20           9,575,522.32           102,074.15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622,452,663.00          13,930,000.00          5,33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17,794.18

流动资产合计                634,490,366.38          23,505,522.32          5,432,074.15

长期股权投资                541,542,08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3,261.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3,175,342.03                      -                     -

资产总计                   1,177,665,708.41         23,505,522.32          5,432,074.15

短期借款                    172,558,167.18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3,964,529.00

应付职工薪酬                       6,180.34              7,254.80              1,804.00

应交税费                         99,250.00             167,538.44               203.77

应付利息                        366,705.23                      -

其他应付款                     2,376,521.40             66,606.20             64,900.92

流动负债合计                175,406,824.15             241,399.44          4,031,437.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175,406,824.15             241,399.44          4,031,437.69


                                        22
实收资本                   1,014,790,000.00            22,900,000.00            1,400,000.00

盈余公积                           36,348.64               36,348.64                        -

未分配利润                     -12,567,464.37             327,774.24                  636.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2,258,884.27            23,264,122.88            1,400,636.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7,665,708.41            23,505,522.32            5,432,074.15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688,679.26             100,000.00

减:营业成本                                -

    税金及附加                    109,000.00                 5,958.49               6,320.00

    管理费用                    6,099,041.51               197,934.60              84,171.00

    财务费用                   10,161,658.14                   103.74                 -25.09

加:投资收益                    1,841,2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4,528,499.65              484,682.43               9,534.09
“-”号填列)
减:营业外支出                              -                          -              254.06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
                               -14,528,499.65              484,682.43               9,280.0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633,261.03              121,196.01                 115.17
四、净利润(亏损以“-”
                               -12,895,238.61              363,486.42               9,164.86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895,238.61              363,486.42               9,164.8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10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7,067.34        1,629,009.99                    -


                                          23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57,067.34     1,629,009.99     100,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362.21        87,580.60       75,53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6,309.94         2,203.77        7,137.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4,477,849.60    13,565,777.45     315,258.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4,870,521.75    13,655,561.82     397,926.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513,454.41    -12,026,551.83    -297,926.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41,2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1,2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41,542,081.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1,542,081.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700,881.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91,890,000.00    21,500,000.00     4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3,237,098.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5,127,098.00   21,500,000.00       4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0,678,930.82                 -               -


                                        24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9,889,444.89                -               -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68,375.7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4,558,722.29   21,500,000.00    4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44,386.88     9,473,448.17    102,073.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75,522.32      102,074.15           0.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919,909.20     9,575,522.32    102,074.15




                                        25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交文件。




                                  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8年2月7日




                                  27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项目主办人:

                       王   初            张丽丽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




                                  2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四)《股份转让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关于本次
权益变动前6个月买卖保龄宝股票的《自查报告》;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
形的声明以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十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十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29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8年2月7日




                                  30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在地

股票简称       保龄宝                                         股票代码       002286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不变,但持股人直接持股数量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增加、同时表决权受托的股份                     动人
               数量减少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人是否拥
人是否对境
               是     □         否   √                      有境内、外两   是     □    否   √
内、境外其他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上市公司持股
                                                              公司的控制
5%以上
                                                              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31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直接和间接持有)


               持股数量:38,533,459 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比例:10.44%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表决权委托)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数量:47,227,636 股


               持股比例:12.79%




本次发生拥有   协议转让
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47,227,636   变动比例:12.79%
动的数量及变   永裕投资协议受让刘宗利、薛建平、杨远志、王乃强已委托永裕投资行使表决
动比例         权的 47,227,636 股股份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持   是   □       否   √
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同   是   □       否   √
业竞争




                                         32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   √(为履行其作出的增持承诺)   否   □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
购办法》第六     是   □        否   √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   √         否 □
第五十条要求
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露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
                 是   √         否 □
计划
是否聘请财务
                 是   √         否 □
顾问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及批准进展
情况




                                          33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声明放
               是   □   否   √
弃行使相关股
份的表决权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