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告2018-03-29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8-03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
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
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减为7人,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
条款,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峰为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成员任期一致。
刘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仁辰为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仁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刘仁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简 历
刘 峰,男,汉族,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禹城市扒
鸡公司厂长、副总经理。1999 年 6 月起任公司国内贸易部经理、市场总监,中
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运动食品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
委员会理事。2007 年 10 月-2010 年 12 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0 年 12 月-2014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 年 1 月起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资格。
刘仁辰,男,1980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
院副院长,曾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欧洲中心主任、国际合作部部长、院长助理;
此前在英国牛津大学从事研究和技术转移工作。刘仁辰先生拥有清华大学学士学
位和牛津大学博士学位。2017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
刘仁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