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0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8-06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0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的
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
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
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违
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符合
客观事实,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
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
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料,同意补选贾维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候选人(贾维臣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监事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
附件:简历
贾维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
大学专科;1995 年至 2000 年任禹城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工艺科副科长;2000
年至 2007 年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经理,2007 年至今任公司国际业
务总监;2011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 5 日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贾维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5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