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9-02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由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 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 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至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 外环路 1 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淑芬女士。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1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33,628,21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6.18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50,132,06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3.5765%;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83,496,14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2.612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0,735,41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9073%。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即 2019 年 5 月 15 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28,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28,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28,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28,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28,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6、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28,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28,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28,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28,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延长向银行申请银行融资额度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28,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收购中国再生医学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议案关联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同意 86,354,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5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张欣荣、宿玉海、杨高宇、黄永强分别进行了述 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 2018 年度本公司独 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 方面工作情况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各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石有明律师、卢二松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2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 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