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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10-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龄
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保龄宝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 号文《关于核准保龄宝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942.8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2.6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22,792,8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 21,060,991.20
元,募集资金到账余额为人民币 601,731,808.8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739,019.7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9,992,789.05 元。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3 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并由其出具(2013)汇所验字第 7-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61,104.02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 2,603.45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9年10月                   截止2019年
                             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资金计划        实际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22日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10月22日
                               用状态日期      投入金额            金金额
                                                                                      金额                           余额
       年产5万吨果糖综合
 1                              2015年12月       23,000.00         23,000.00          23,442.53      101.92%              0
         联产项目
       年产5000吨结晶海
 2                               2018年6月       14,000.00         13,999.28          13,889.67       99.22%        1,813.21
         藻糖项目
       年产5000吨低聚半
 3                              2015年12月       11,000.00         11,000.00          11,652.67      105.93%              0
        乳糖项目
 4     糊精干燥装置项目          2015年3月        8,600.00          8,600.00           8,833.81      102.72%          292.77

 5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18年12月        3,400.00           1,238.04          1,238.04        100%               0
       年产5000吨抗性糊
 6                               2019年6月                0          2,161.96          2,047.30       94.70%          497.47
        精提升项目
          合计                                   60,000.00         59,999.28          61,104.02                     2,603.45

                   注1: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
              虑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合计金额为2,540.2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收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年产5000吨抗性糊精提升项目”。年

              产5000吨抗性糊 精提升项目 ,投资总额5,063.07万元, 其中拟投入 募集资金
              2,540.22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2019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募集资金余额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募集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229918341981                                       4,974,747.44
                                                                                 结算账户

                                                             2
                                                        募集资金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809320101421004162
                                                        结算账户
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9140114070142050005810              18,132,136.83
公司营业部                                              结算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                            募集资金
                               15785101040016096                    2,927,664.09
支行                                                    结算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                            募集资金
                               1612003529200152029
支行                                                    结算账户

             合计                                                  26,034,548.36

       其中,募集资金结算账户 809320101421004162(开户行:德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禹城支行)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销户;银行账户 1612003529200152029(开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销户。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且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
 放期间产生了较多的利息净收入和理财收益,从而形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

 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603.4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银行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账户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的 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
 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予以
 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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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2,603.4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银行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的使用审慎合规,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 2,603.4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日账户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公
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603.4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金额

以资金转出日账户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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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保龄宝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保龄宝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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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   巍                     阙雯磊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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