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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表决权委托终止的公告2021-02-20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1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表决权委托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协议转让情况
    1、股东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8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公司”)
股东刘宗利与高艳明签署《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刘宗利
拟向高艳明转让其持有的24,932,118股上市公司股份,约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
总额的6.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6)。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履行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安排,刘宗利与高艳明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2021年2月19日,刘宗利与高艳明取得了《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刘宗利已将其持有的保龄宝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24,932,118股过户至高艳明的名下,过户日期为2021年2月18日。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高艳明先生持有保龄宝24,932,118股,占保龄宝总股
本的6.75%,为保龄宝第三大股东。
    二、表决权委托终止
    1、表决权委托终止情况
    刘宗利与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双方经友好
协商于2021年1月2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终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5)。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刘宗利原委托给永裕投资行使的公司
 24,932,118股的表决权已终止,委托终止日期为标的股份过户当日暨2021年2月
 18日。
    2、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前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表决权情况如下:
                             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前     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后
          股东名称           持有表决权股 持股比      持有表决权股 持股比
                             份数量(股)     例      份数量(股)    例
刘宗利                         23,268,260    6.30%      23,268,260    6.30%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2,205,508 19.55%        47,273,390  12.80%
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
                               38,139,244    10.33%     38,139,244   10.33%
(有限合伙)
高艳明                                   -        -     24,932,118    6.75%
     本次权益变动后,永裕投资仍然为公司持有表决权数量第一大的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永裕投资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永裕投资仍是公司表决权数量第一大股东,且目前董
 事会构成中,其提名及推荐的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对
 于公司目前管理层关键岗位也有较强的控制力,能够在公司的董事会决策过程中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现有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历次股东大会上均未出现与永裕投
 资不同表决意见的情况,公司第二大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出具声明函,表明其不谋求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永裕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戴斯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但若因后续换届选
 举事项等造成永裕投资无法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无法对公司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则永裕投资在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将发生变化,公司
 控制权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分析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