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保龄宝: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2021-03-2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
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的相关人员履历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选举戴斯觉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选举李洪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同意聘任吴怀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王延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同意聘任张国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同意聘任李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在选举、聘任上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永强                 何玉润         杨京岛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