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保龄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2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和客观
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形;
    (三)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
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订、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行权/
解除限售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形式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六)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
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完善
长期激励与约束体系、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确保公司战略实现和长
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指标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营业收入指标反映企业经营
情况和未来市场拓展目标;净利润指标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是衡量企业经营效
益和成长性的有效指标。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
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综合考核目标的挑战性、可实现性和对
激励对象的激励效果,确定本激励计划的具体考核目标。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
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相
应年度绩效的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及行
权/解除限售的比例。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对公司核心队伍
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
计划的考核目的。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永强               何玉润                陈   欣




                                                    2021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