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高宇)2022-04-2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高宇)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
名 任职期间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
报告期内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杨高宇 2 2 0 0 1 1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
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21 年度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 年 01 月 0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21年02月05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 78 号)中有关
问题,发表独立意见。
3、2021年02月24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不定期到公司现场检查;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和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
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监督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39010620@qq.com
述职人:杨高宇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