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欣)2022-04-2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欣)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
名 任职期间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
报告期内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陈 欣 4 4 0 0 1 1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
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21 年度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年09月21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保龄宝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发表独立意见。
2、2021年10月27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与
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同时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3、2021年11月0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21年12月0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
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股权激励进展情况与再融资项目进展情况,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认真审阅议案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议案做出独立判断
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
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
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
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
3、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本人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意见
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3810554991@163.com
述职人:陈 欣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