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 过认真核查,现对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吴怀祥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 理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其述称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吴怀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由公司董事长戴斯觉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至公司新聘任总经理为止。根据公司目 前经营管理的现状,我们认为吴怀祥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永强 何玉润 陈 欣 2022年09月30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