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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正藏药: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19-015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正藏
药”)第四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8日-3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15:00
至2019年3月19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
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菊芳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
代表股份365,027,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9.90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65,027,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9.90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2人,代表股份297,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33%。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97,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3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7.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364,850,9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16%;反对176,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6266%;反对176,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7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364,850,9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16%;反对176,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6266%;反对176,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7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
    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364,850,9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16%;反对176,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6266%;反对176,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7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姚方方、陶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详见2019年3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