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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正藏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08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正藏
药”)第四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
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菊芳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
代表股份463,169,4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33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3 人 , 代 表 股 份463,098,735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87.32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3%。
    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2人,代表股份227,7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29%。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57,047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7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133%。
    7.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63,169,43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 小 股东 表决 情况 : 同意227,747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 小股 东所 持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63,167,43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 小 股东 表决 情况 : 同意225,747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 小股 东所 持股 份 的
99.12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8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 小 股东 表决 情况 : 同意227,747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 小股 东所 持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吴团结、李冬梅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详见2021年2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