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87 股票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正 藏药”)第四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 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菊芳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 代表股份463,316,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36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 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 463,098,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7.31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411%。 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4人,代表股份375,2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57,2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9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411%。 7.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63,311,4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88%;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9,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4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56%;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63,316,9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5,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63,316,9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5,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63,316,9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5,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63,316,9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5,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63,316,9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5,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63,316,9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5,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63,316,9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5,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雷菊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63,157,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 9.02.候选人:选举刘凯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63,157,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 9.03.候选人:选举骆燮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63,157,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 9.04.候选人:选举索朗欧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63,157,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雷菊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318%。 9.02.候选人:选举刘凯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318%。 9.03.候选人:选举骆燮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318%。 9.04.候选人:选举索朗欧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31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杜守颖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63,157,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 10.02.候选人:选举李春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63,163,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9%。 10.03.候选人:选举王玉荣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63,163,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杜守颖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318%。 10.02.候选人:选举李春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0974%。 10.03.候选人:选举王玉荣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097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贾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63,163,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9%。 11.02.候选人:选举何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63,157,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贾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2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0974%。 11.02.候选人:选举何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16,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31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丹、刘梦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详见2021年5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