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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正藏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10-15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9 号——股权激励》 以
下简称“《股权激励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西藏奇正
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3 月 24 日——2021 年 9 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的范围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
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 2021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7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细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间累计
 序号       姓名                                              交易时间
                       买入(股)       卖出(股)
  1        伊珊珊               700              700   2021-04-12 至 2021-09-02
  2          任龙                 -            2,400   2021-05-18 至 2021-07-14
  3        周立兰               500              500   2021-08-05 至 2021-08-17
  4        张柳贞                 -            3,900   2021-07-02 至 2021-07-14
  5          杨乐            64,900           94,600   2021-03-29 至 2021-09-02
  6        李田哲            30,700           30,700   2021-05-07 至 2021-09-06
  7          陶英               600            1,800   2021-05-10 至 2021-08-23

      经公司自查,上述 7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
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通
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
前 6 个月内,未发生内幕信息泄漏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通过
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牟利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