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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华科技: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2019-01-17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求,规避汇率、利率等变动的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货等产
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相关项目。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金融
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
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风险管理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
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
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
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
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
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
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
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审计部等相关部
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
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
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