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2018 年度 委托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 系 电 话 : ( 010) 85886680 传 真 号 码 : ( 010) 85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www.Reanda.com 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9】第 2027 号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公司”)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超华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以下简称“管理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以获取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超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如实反映了超华科技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超华科技公司为本次向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申 请 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超华科技公司向 中 国 证 券 监 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1 (本页无正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阿春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志辉 中 国 北 京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4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48 元。截至 2015 年 4 月 16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3,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10,844.5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1,689,155.42 元。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34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余额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443899991010003285275 310,000,000.00 0.00 2016 年 11 月 21 日注销 交通银行梅州分行营业部 496496185018010054559 283,600,000.00 0.00 2016 年 11 月 21 日注销 合 计 593,600,000.00 0.00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亦包含 2015 年 4 月 28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时未扣除的发行费 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11,910,844.58 元,其中:发行费用 10,000,000.00 元人民币已于 2015 年 4 月从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443899991010003285275 账户支付,1,270,000.00 元人民币已于 2015 年从交 行深圳天安支行 443066144018170018228 账户支付,290,844.58 元人民币已于 2015 年从梅州市中 行 647057752522 账 户 支 付 , 350,000.00 元 人 民 币 已 于 2016 年 4 月 从 交 行 深 圳 天 安 支 行 443066144018170018228 账户支付。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4 月《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 3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市公告书》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8,168.9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 205.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 205.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15 年:58, 205.59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实际投资 预定可使用 实际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金额与募 日期(或截 序 承诺投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止日项目完 投资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集后承诺 号 资项目 金额 金额 工程度)状 项目 额 额 额 额 投资金额 的差额 态 偿还 偿还银 1 银行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 已完成 行贷款 贷款 补充 补充流 2 流动 -- -- 28,205.59 28,205.59 -- 28,168.92 -- 已完成 动资金 资金 合计 30,000.00 30,000.00 58, 205.59 30,000.00 30,000.00 58, 205.59 注:本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28,205.59 万元中含利息收入 36.67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实现的经济效益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4 月《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4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累计产能利用率 益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偿还银行 1 -- -- -- -- -- -- 注1 贷款 补充流动 2 -- -- -- -- -- -- 注2 资金 注 1:“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注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20%(含 20%)以上的情 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对的经济效益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5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168.9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8,205.5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8,205.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5年: 58,205.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与募集后承诺 期(或截止日项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目完工程度) 额 1 偿还银行贷款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 已完成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28,205.59 28,205.59 - 已完成 合计 30,000.00 30,000.00 58,205.59 30,000.00 30,000.00 58,205.59 备注:本表中“实际投资金额”列均为含利息金额(含利息金额36.67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止投资项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止累计 是否达到 目累计产能利用 承诺效益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率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1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注1 2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注2 注1:“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注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