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超华科技 股票代码 00228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士宝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 办公地址 期 B 座 1312 室 电话 0755-83432838 电子信箱 002288@chaohuatech.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31,783,428.51 709,596,634.69 -25.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9,457,219.10 32,162,523.69 -22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0,560,202.84 37,932,270.68 -154.2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250,243.09 63,134,373.33 -50.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24 0.0345 -222.90% 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24 0.0345 -222.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4% 2.05% -4.5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368,812,461.97 3,204,187,061.85 5.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32,112,086.22 1,578,333,829.89 -2.9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5,95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170,863,035 梁健锋 境内自然人 18.43% 171,723,040 128,792,280 冻结 102,000,000 常州京控泰丰 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中心(有限 13.43% 125,111,800 0 质押 36,657,682 人 合伙) 梁俊丰 境内自然人 3.51% 32,711,300 0 质押 8,800,100 天风天成资管 -招商证券- 天风天成科瑞 其他 0.86% 8,000,000 0 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洪哲培 境内自然人 0.75% 7,000,031 0 林吉方 境内自然人 0.54% 5,000,000 0 曾向阳 境内自然人 0.50% 4,621,100 0 王新胜 境内自然人 0.43% 3,966,400 0 徐兴宸 境内自然人 0.41% 3,817,900 0 温基 境内自然人 0.32% 2,990,543 0 梁俊丰和梁健锋为兄弟关系,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胜为梁俊丰和梁健锋的妹夫。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 的说明 知上述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常州京控泰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普通账户持股 36,657,682 股,通过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88,454,118 股,合计持有 125,111,800 股;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东洪哲培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7,000,031 股,未通过普 明(如有) 通账户持股,合计持有 7,000,031 股;股东曾向阳通过普通账户持股 1,863,900 股,通过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2,757,200 股,合计持有 4,621,1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在全球肆虐,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公司所处行业也 遭受到一定程度冲击,导致报告期覆铜板及印制电路板需求不及预期。国家大力进行疫情防控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 控形势不断向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有序推进,国内经济稳步回升,整体经济稳步复苏态势明显。同时,国内政策持续加 码“新基建”,5G、IDC等领域基建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将大力驱动上游PCB及电子基材行业步入发展快车道,本报告期 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高端领域再获突破,产品性能持续提升 随着5G、IDC、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等下游行业高速增长,下游需求不断升级迭代,为把握市场机遇,保持产品领先 水平,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新产品的研发进度。公司前期成功开发用于5G通讯的RTF铜箔的已实现量产。 报告期内,VLP铜箔已小规模生产,并持续推动量产进度;此外,公司在锂电铜箔领域也取得突破,成功开发了4.5μm锂电 铜箔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高端产品线,产品性能得到持续提升。公司在未来也将继续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加快推进产能 释放。 2. 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秉持创新发展的理念,坚持自主创新,同时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深化与上海交 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嘉应学院等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依托科研院校雄厚理论技术和丰富研究成果, 助推公司工艺提升、新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进口替代。同时,公司积极与科研院校共同谋划设立铜箔制造业 创新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通过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为公司培养优秀的人才,壮大公司研发队伍,不断提 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3.优化客户结构,推动产品升级 公司依托优秀的品牌影响力、良好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交期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市场营销优势,大力开拓优质客户, 持续优化客户结构,目前客户群已覆盖国内大部分PCB、CCL上市公司和行业百强企业,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时为积极抢抓国内“新基建”发展机遇,作为5G、IDC、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上游原材料提供商,满足下游客户对于高频 高速铜箔、超薄铜箔需求,公司不断推出RTF铜箔、6μm锂电铜箔等一系列新产品,推动公司产品结构升级。 3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新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扩大电子基材版图 为抢抓5G通讯、IDC、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等下游行业高速发展机遇,公司推动了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建设,不断夯实 公司行业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克服了重重障碍,全力推动 “年产8,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二期)项目”的投产进程, 投产后公司铜箔产能合计达2万吨,名列行业前茅。 本报告期,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投资设立广东超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推 动年产20,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年产2,000万张高频高速覆铜板项目。 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增高频高速铜箔、超薄、极薄、高抗拉锂电铜箔、高频高速覆铜板等高端产品生产能力, 显著带动公司整体制程能力和工艺水平提升,进一步扩大公司电子基材领域版图。 5.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全力降低疫情影响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护用品,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坚决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防控疫情的重要指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的防疫措施。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在保障员工生命健康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公司分布于各地的生产厂区快 速复工复产,全力降低因疫情导致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此外,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向当地政府捐款捐物,助力打 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 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 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超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喜朋达酒店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纳入公司 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其他未变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