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超华科技: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2-03-3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超华科技”)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
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
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
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情况

    如超华科技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5所述:赵某
因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借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2021年11月16日,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赵某的起诉。赵某不服继续上诉。二
审法院对此尚未判决。由于我们对该事项无法合理确定对超华科技财务报告的影响,
因此对此事项持保留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会计师认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必要分析和充分讨论,但无法对此获取进一步
的审计证据,以合理确定其对超华科技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影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注册会计
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是认为未发现的
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会计师对该项诉讼无法获
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以合理确定其对超华科技的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影响。故对
超华科技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公司认为,相关事项对公司财
务报表的影响金额暂时无法确定,具体理由如下: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二审法院
对此尚未判决。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需要等待判决结果。


    四、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针对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相关有效措施,
尽快以法合理解决此问匙,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经制定了相关措施以消除该
事项及其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实际控制人积极与原告沟通,目前正在沟通,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2、如果无法达成和解,公司也将积极配合和推动二审早日判决。
    3 公司将积极措施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以上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