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 所述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由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审计并出具了利安 达审字【2022】第2264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 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 已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今后公司监事会将 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