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8-05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1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与授
权参加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李爱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李扬兵因公务原
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监事唐吉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出席监事符合
法定人数,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爱珍主持。本次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
见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