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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立泰: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9-02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19 年 4 月
3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 2018 年末总股本
1,046,01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共
计分配现金红利 836,812,8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公司 2018
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6,016,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4 月 15 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4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6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2        08*****332    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08*****83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4 月 3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车公庙绿景广场主楼 37 层;
    2、咨询电话:0755-83867888 转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咨询联系人:杨健锋;
    4、传真电话:0755-83867338。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