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0-07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主楼 37 层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主持人:叶澄海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 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39 人,代表股份 668,704,61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167%,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37 人,代表股份 10,959,28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5%,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659,063,78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793%,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三)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4 人,代表股份 9,640,83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4%,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6,016,000 股,其中 公司已回购股份 17,503,178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 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28,512,822 股。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 6 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来平、ZHANG MENG 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667,278,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6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6%;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33,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903%;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4%;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2.07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2.08 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2.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289,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544,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杨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表决结果:同意 667,195,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743%;反对 94,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1%;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50,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315%;反对 94,1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2%;弃权 1,414,7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93%。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 2020 年 9 月 30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博文 徐倩 3、结论性意见:本所指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