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7-02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文 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束龙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黎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5,181,093.15 319,169,092.01 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686,495.71 29,757,761.35 -2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1,242,518.83 26,089,667.12 -18.5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858,137.69 -22,888,797.92 -65.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22 0.0470 -31.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22 0.0470 -31.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4% 0.99% -0.4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214,614,798.16 5,418,849,001.05 -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180,866,700.85 4,158,180,205.14 0.5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0,289.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62,264.6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32,408.2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4,869.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4,820.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00,455.55 合计 1,443,976.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3,22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瞿洪桂 境内自然人 18.10% 127,394,324 96,819,687 质押 30,574,637 质押 9,680,000 质押 9,000,000 束龙胜 境内自然人 14.59% 102,708,726 77,031,544 质押 11,550,000 质押 1,350,000 芜湖市鑫诚科技 质押 29,32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2% 36,720,936 投资有限公司 质押 7,400,000 青岛金石泓信投 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9% 20,319,665 20,319,665 伙) 上海理鼎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3% 19,893,899 19,893,899 伙) 宁波中金国联通 泰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8% 13,262,599 13,262,599 企业(有限合伙) 中新建招商股权 国有法人 1.44% 10,148,800 10,148,800 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国有资产 国有法人 1.24% 8,725,501 运营有限公司 广西铁路发展投 资基金(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 7,442,400 7,442,400 伙) 财通基金-宁波 银行-云南国际 其他 1.03% 7,239,454 7,239,454 信托有限公司 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6,720,936 人民币普通股 瞿洪桂 30,574,637 人民币普通股 束龙胜 25,677,182 人民币普通股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8,725,501 人民币普通股 安徽楚江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 3,022,863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 夏可云 2,837,202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马宇成 2,488,926 人民币普通股 韩仙强 1,894,100 人民币普通股 谢燕瑜 1,518,300 人民币普通股 束龙胜为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束龙胜持有本公司 14.59%的股份, 通过持有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99.88%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5.22%的股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合并持有本公司 19.8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知公司上述其他 说明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率(%) 应收票据 72,997,001.34 52,409,905.10 20,587,096.24 39.28% 应收利息 512,572.61 83,219.18 429,353.43 515.93% 其他流动资产 92,879,961.11 33,729,752.09 59,150,209.02 175.37% 短期借款 500,000.00 120,000,000.00 -119,500,000.00 -99.58% 应付职工薪酬 4,677,563.68 16,262,312.90 -11,584,749.22 -71.24% 应付利息 50,300.35 201,474.32 -151,173.97 -75.03% 应付股利 2,185,915.60 - 2,185,915.60 - 其他应付款 16,870,291.62 10,586,234.48 6,284,057.14 59.36% 利润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金额 增减比率(%) 财务费用 -2,712,540.67 9,281,882.33 -11,994,423.00 -129.22% 投资收益 -223,090.86 -797,959.04 574,868.18 72.04% 营业外收入 1,806,614.47 6,004,967.26 -4,198,352.79 -69.91% 营业外支出 149,769.85 1,730,353.35 -1,580,583.50 -91.34%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金额 增减比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58,137.69 -22,888,797.92 -14,969,339.77 -65.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256,895.21 -20,045,437.52 -107,211,457.69 -534.84%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39.28%,主要系本期销售回笼增长,收到票据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较年初增长515.93%,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苏二开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未到期结算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175.37%,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苏二开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下降99.58%,主要系本期偿还了银行借款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71.24%,主要系上年预提职工薪酬本期支付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下降75.03%,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股利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8、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59.36%,主要系本期收定金及暂收款增加所致。 9、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29.22%,主要系公司偿还了银行借款,借款利息支出大幅下降所致。 10、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72.04%,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苏二开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增加,以及权益法核算 美能储能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11、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9.91%,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91.34%,主要系上年同期收购红河智慧公司实际支付款项与享受权益差异 所致。 13、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5.4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金较多所致。 14、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34.84%,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1、公司本次 资产重组发 行取得的新 增股份的锁 定期为自本 次交易新增 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2、本次交易 前束龙胜、芜 湖市鑫诚科 技投资有限 2015 年 8 月 关于股份锁 2015 年 04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束龙胜 公司持有的 28 日到 2018 严格履行 定的承诺 09 日 上市公司股 年 8 月 28 日 份自本次交 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转 让;3、本次 交易完成后, 束龙胜暂无 减持所持上 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但不 排除未来三 年内减持其 所持上市公 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股份的可 能性;4、本 次交易完成 后,束龙胜没 有放弃上市 公司控制权 的计划;5、 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 36 个 月内,束龙胜 及其一致行 动人芜湖市 鑫诚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 若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保 证减持后合 计持有的上 市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比例与瞿洪 桂所持的上 市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比例的差额 不低于本次 交易完成时 双方的比例 差额 11.92% (含瞿洪桂 放弃表决权 的 10%比 例)。 本方及本方 控制(包括直 接控制和间 接控制)的企 业目前没有, 关于同业竞 2015 年 04 月 束龙胜 将来也不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争的承诺 09 日 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 事与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现有 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将来从事 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的 任何活动。 1、就本方及 本方控制的 企业(如有) 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之间已 存在及将来 不可避免发 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保证 遵循市场交 易的公平原 则即正常的 商业条款与 关于关联交 上市公司及 2015 年 04 月 束龙胜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易的承诺 其控股子公 09 日 司发生交易。 如未按市场 交易的公平 原则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发 生交易,而给 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司造成损失 或已经造成 损失,由本方 承担赔偿责 任。 新增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 年内,放弃其 所持有的占 关于放弃表 2015 年 8 月 鑫龙总股本 2015 年 04 月 瞿洪桂 决权等权利 28 日到 2018 严格履行 10%的股份所 09 日 的承诺 年 8 月 28 日 对应的股东 大会上的全 部表决权、提 名权、提案 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权,亦不以任 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增持 鑫龙电器股 份。 第一期:解锁 不超过本次 认购的全部 上市公司股 份的 24%;第 (1)2016 年 瞿洪桂、张桂 二期:解锁不 8 月 28 日;2) 芹、孟涛、吴 关于股份锁 超过本次认 2015 年 04 月 2017 年 8 月 严格履行 小岭、郭晨、 定的承诺 购的全部上 09 日 28 日;(3) 周超、何利 市公司股份 2018 年 8 月 的 35%;第三 28 日。 期:解锁本次 认购的全部 上市公司股 份。 若本合伙企 业取得本次 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时,用 于认购股份 的本合伙企 业所持中电 兴发股权持 续拥有权益 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 合伙企业在 2015 年 8 月 关于股份锁 2015 年 04 月 金石泓信 本次新增股 28 日到 2018 严格履行 定的承诺 09 日 份上市之日 年 8 月 28 日 起 36 个月内 不会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会要 求鑫龙电器 收购本合伙 企业所持有 的鑫龙电器 本次向本合 伙企业非公 开发行的股 1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票。 本次发行取 得的鑫龙电 器新增股份 束龙胜、理鼎 的锁定期为 2015 年 8 月 关于股份锁 2015 年 04 月 投资、中金国 自本次交易 28 日到 2018 严格履行 定的承诺 09 日 联、乐源财富 新增股份上 年 8 月 28 日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中电兴发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实 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瞿洪桂、张桂 数(以下简称 关于标的公 芹、孟涛、吴 "承诺净利润 2015 年 04 月 2015 年度 司未来业绩 严格履行 小岭、郭晨、 数")不低于 09 日 -2016 年度 的承诺 周超、何利 11,500 万元、 13,800 万元, 即不低于 2015 年度、 2016 年度的 预测净利润 数。 1、本方及本 方控制(包括 直接控制和 间接控制)的 企业目前没 有,将来也不 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 关于同业竞 2015 年 04 月 瞿洪桂 从事与上市 长期 严格履行 争的承诺 09 日 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现 有及将来从 事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 的任何活动。 2、对本方下 属全资企业、 1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直接或间接 控股的企业, 本方将通过 派出机构和 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董事、 经理)以及控 股地位使该 等企业履行 本承诺函中 与本方相同 的义务,保证 不与上市公 司发生同业 竞争。3、如 上市公司进 一步拓展其 业务范围,本 方及本方拥 有控制权的 企业将不与 上市公司拓 展后的业务 相竞争;如可 能与上市公 司拓展后的 业务产生竞 争的,本方及 本方拥有控 制权的企业 将按照如下 方式退出与 上市公司的 竞争:(1)停 止与上市公 司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 (2)将相竞 争的业务纳 入到上市公 司经营;(3) 将相竞争的 业务转让给 1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无关联的第 三方;(4)其 他有利于维 护上市公司 权益的方式。 4、如本方及 本方拥有控 制权的企业 有任何商业 机会可从事、 参与任何可 能与上市公 司经营构成 竞争的活动, 则立即将上 述商业机会 通知上市公 司,在通知中 所指定的合 理期间内,上 市公司作出 愿意利用该 商业机会的 肯定答复的, 则尽力将该 商业机会给 予上市公司。 5、本方确认 本承诺函所 载的每一项 承诺均为可 独立执行之 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 视为无效或 终止将不影 响其他各项 承诺的有效 性;如违反上 述任何一项 承诺,本方愿 意承担由此 给上市公司 造成的直接 1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或间接经济 损失、索赔责 任及与此相 关的费用支 出。6、本承 诺函在本方 作为持有上 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期间 内持续有效 且不可变更 或撤销。 1、就本方及 本方控制的 企业(如有) 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之间已 存在及将来 不可避免发 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保证 遵循市场交 易的公平原 则即正常的 商业条款与 上市公司及 关于关联交 2015 年 04 月 瞿洪桂 其控股子公 长期 严格履行 易的承诺 09 日 司发生交易。 如未按市场 交易的公平 原则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发 生交易,而给 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司造成损失 或已经造成 损失,由本方 承担赔偿责 任。2、本方 将善意履行 1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作为上市公 司股东的义 务,充分尊重 上市公司的 独立法人地 位,保障上市 公司独立经 营、自主决 策。本方将严 格按照中国 《公司法》以 及上市公司 的公司章程 的规定,促使 经本方提名 的上市公司 董事(如有) 依法履行其 应尽的诚信 和勤勉责任。 3、本方以及 本方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 其他公司或 者其他企业 或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 本方的关联 企业",如有), 将来尽可能 避免与上市 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4、 本方及本方 的关联企业 承诺不以借 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 或者其他方 式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也 不要求上市 公司为本方 及本方的关 1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联企业进行 违规担保。5、 如果上市公 司在今后的 经营活动中 必须与本方 或本方的关 联企业发生 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本 方将促使此 等交易严格 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章 程和上市公 司的有关规 定履行有关 程序,在上市 公司股东大 会对关联交 易进行表决 时,本方严格 履行回避表 决的义务;与 上市公司依 法签订协议, 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保证 按照正常的 商业条件进 行,且本方及 本方的关联 企业将不会 要求或接受 上市公司给 予比在任何 一项市场公 平交易中第 三者更优惠 的条件,保证 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 1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6、 本方及本方 的关联企业 将严格和善 意地履行其 与上市公司 签订的各种 关联交易协 议。本方及本 方的关联企 业将不会向 上市公司谋 求任何超出 上述协议规 定以外的利 益或收益。7、 如违反上述 承诺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 失,本方将向 上市公司作 出赔偿。 1、在任职董 事期间每年 转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股 2009 年 09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束龙胜 份。还承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29 日 在任职鑫诚 科技董事期 间每年转让 的鑫诚科技 股权不超过 其所持有鑫 诚科技股权 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 离职后半年 1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鑫诚 科技股权。2、 避免同业竞 争、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易 承诺。 在任职高管 期间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 2015 年 05 月 汪宇 份不超过其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28 日 所持有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在任职高管 期间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 2015 年 05 月 闫涛 份不超过其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28 日 所持有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在任职董事 期间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 2015 年 05 月 李小庆 份不超过其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28 日 所持有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离任董事在 其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2017 年 3 月 易所挂牌交 2016 年 09 月 孙国财 13 日到 2018 严格履行 易出售本公 13 日 年 3 月 13 日 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离任高管在 2016 年 10 月 2016 年 04 月 王金海 其申报离任 18 日到 2017 严格履行 18 日 六个月后的 年 10 月 18 日 1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在任职高管 期间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 2015 年 05 月 陶黎明 份不超过其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28 日 所持有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离任高管在 其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2017 年 3 月 易所挂牌交 2016 年 09 月 张祥 13 日到 2018 严格履行 易出售本公 13 日 年 3 月 13 日 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1、公司承诺: 不为激励对 象依据股票 期权激励计 划获取有关 股票期权贷 安徽中电兴 1、2016 年 6 款以及其他 发与鑫龙科 2011 年 06 月 月 17 日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任何形式的 严格履行 技股份有限 17 日 2、2015 年到 财务资助,包 公司 2017 年 括为其贷款 提供担保。2、 在公司盈利 且现金能够 满足公司持 续经营和长 1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期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计 划未来三年 (2015- 2017)每年以 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该 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00% 至 30.00% 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7,288.65 至 9,475.25 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7,288.65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系公司加强营销力度以及费用管理控制。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2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