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9-01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瞿洪桂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瞿洪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束龙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瞿洪桂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逐项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汪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汪宇先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闫涛先生、周超
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聘任李小庆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聘任陶黎明先生担
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为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汪
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汪
宇先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闫涛先生、周超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李
小庆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陶
黎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换届安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董事会决策机制,重新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董事束龙胜先生、董事汪宇先生、
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
旭女士,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韦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独立董事
韦俊先生,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
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韦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温瑞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
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候选人简历
瞿洪桂,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
员,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
建造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曾任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器材总公
司工程师、部门经理、工程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中电兴
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总裁,信诺非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经理,
中电兴发机器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科微机电技术(北京)有限
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瞿洪桂先生还担任海淀区工商联执委、常委,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电子科
技大学警用装备研究联合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警用
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通讯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商会物
联网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专
家,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专家;曾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共海淀区
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瞿洪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7,394,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8.42%,
通过云泽投资发行的云泽投资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 13,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89%,合计持有公司 140,474,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20.31%,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瞿洪桂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束龙胜,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铜陵市磷铵厂技术员,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厂长、芜湖市
时创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自2008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现任芜湖市
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变压
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芜湖斯高思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束龙胜先生曾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
芜湖市政协常委、芜湖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
会长,并获得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
省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年度
经济人物、芜湖市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合芜蚌自主创新人才等荣誉称号。
束龙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9,628,726 股股份,通过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6,720,936 股股份,合并持有公司 126,349,662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18.27%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束龙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宇,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安徽省劳动模范、芜湖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中共芜湖市
党代表。曾任芜湖缝纫机厂财务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芜湖凯元集团副总裁、
总裁,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中电兴发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电器有限公司董事、
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低压电
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美能储能有限公司监事。
汪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4%的股份。其与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闫涛,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
曾任公司物流部经理、成套二厂厂长、安徽美能储能系统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安
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鑫龙电器有限公司总
经理。
闫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2,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1%的股份。其与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超,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智慧城市设计师。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在天地伟业技术有限公司担
任软件工程师;2008年3月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基础软件部
经理、硬件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总裁助理(分管供应链、产品、市场)、副
总裁(分管智慧城市研究院、研发中心),现任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裁、云南省子公司董事长、云南中电典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红河智慧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41,6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2%的股份。其与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小庆,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2月出生,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芜湖市粮油食品局科员,芜湖市益新面粉公司科长、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安徽鑫龙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小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6,2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1%的股份。其
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陶黎明,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大专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芜湖市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南京中达制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陶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1%的股份。其
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温瑞瑞,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4月出生,本科学
历,初级会计师。自2012年起一直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
温瑞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