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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兴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0-00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束龙胜先生根据个人资金规划,
 于 2020 年 1 月 6 日至 1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 616.7 万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

 总股本的 2%),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进展情况
     2019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96):束龙胜先生根据个人资金规划,于2019年12月4日至13日通

 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577.1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
     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束龙胜先生根据个人资金规划,通过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616.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本次减持具体情
 况如下:
                       减持价格                                         占总股本的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比例(%)

                          6.94     2020 年 1 月 6 日    2,300,000         0.33%

                          7.10     2020 年 1 月 7 日    1,510,000         0.22%
束龙胜      大宗交易
                          7.13     2020 年 1 月 8 日    1,050,000         0.15%

                          7.01     2020 年 1 月 9 日     750,000          0.11%
                               7.22       2020 年 1 月 10 日      557,000        0.08%

           合   计                                               6,167,000       0.89%

         截至本公告日,束龙胜先生根据个人资金规划,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
   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公司1,193.8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
   本的1.72%,且满足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本公司总股本的2%,符合相关规定。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397,726       10.61%      67,230,726      9.72%

束龙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49,432       2.65%       12,182,432      1.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048,294       7.96%       55,048,294      7.96%


   二、其他相关提示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作为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承诺:(1)“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2)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票的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
   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在本次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海通证券出具的《交易记录单》。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