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 00825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1-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 008259 号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电兴发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电兴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电兴发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中电兴 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1页 大华核字[2022] 008259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中电兴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 电兴发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电兴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电兴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海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2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64 号)《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1,041,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78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18 日 12 时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049,999,282.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18,854,060.77 元,募集资金净额 1,031,145,221.23 元。 截止 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 00093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在 2021 年 1-12 月募投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85,278,691.18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1,050,892,071.89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 (二)2021 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99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新股 48,604,986 股,发行价格为 6.81 元/股。本次共募集资金 330,999,954.66 元,扣除保荐 承销费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 327,499,955.31 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271 号”《验 资报告》。上述现金认购款净额扣除应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 3,547,493.00 元,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323,952,462.31 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公司在 2021 年 1-12 月募投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323,952,462.31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324,040,530.21 元。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2016 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专项报告 第 1 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根据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五家开户行签订的《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03), 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 工作作了说明。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大兴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 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非公开发行工作需要,公司聘请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和独立主承销商,并签署《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公司 2019 年于 9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的公告》(2019-085),就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承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作 了说明。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专用账户用途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 200004955238103 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 0.00 销户 份有限公司 00000106 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 专项报告 第 2 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银行名称 账号 专用账户用途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通移动业务项目建设 合计 0.00 注: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 目建设”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 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又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二)2021 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长江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及子公司赫章县融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专用账户用途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长江路支行 20000034448366600000055 0.00 销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20000048527700041930334 0.00 销户 合计 0.00 注: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贵州省赫章县智慧赫章 PPP 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又同保荐机 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专项报告 第 3 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6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第 4 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3,114.52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527.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2,967.5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5,089.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9.86%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机器人及无 是 5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人机产业化项目 2、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电动汽车自 100.00% 是 30,000.00 128.55 128.5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适应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 3、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保障 是 25,000.00 18.41 18.4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105,000.00 146.96 146.96 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无 体募投项目) 1、“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电动汽车自适应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主要受公司目标市场相关行业补贴政策细则落地实施时间的影响,新能源 汽车相关配套行业的发展尚需一个过程,充电基础设施前期投入较大,导致目标市场上充电桩生产和运营企业多数盈利状况不佳。公司董 事会综合上述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决策,决定稳步开展充电桩项目,暂时不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2、“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保障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受高铁相关制造产业增速放缓的影响,相关产品竞争较为激烈,回款周期长、 明 回款压力增加,同时,公司收购的苏州开关二厂与公司在输配电设备制造领域的协同效应逐步体现。公司董事会综合上述影响,经过谨慎 的研究决策,决定暂时不对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保障系统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而是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化产品结构,改 进生产工艺,调整目标客户结构,满足市场需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无 况 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公共安 全与反恐领域机器人及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余额 50,019.65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具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全部变更为“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目建设”。 况 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拟将“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保障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电动汽车自适应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剩余 专项报告 第 5 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无 情况 1、公司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情况 2、公司 2017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1 月 15 日,公司 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无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二)2021 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总额 32,395.25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2,404.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2,404.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3)=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部分变更) (2) (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2021 年末达 赫章县智慧赫章 PPP 建设项目 否 60,000.00 22,504.86 22,504.86 22,504.86 100% 到预定可使用 0 否 否 状态 面向云计算和大数据的自主可控磁 否 7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光电存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自主可控集群嵌入式人工智能图像 否 25,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分析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专项报告 第 6 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否 45,000.00 9,899.19 9,899.19 9,899.19 100% 合计 200,000.00 32,404.05 32,404.05 32,404.05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本年度赫章县智慧赫章 PPP 建设项目于 2021 年底正式进入运营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无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无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无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 截至期末实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 际累计投入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1) 入金额 金额(2) 化 中国联通移动业务 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 部分陆续于 2018 社会化服务合作--云 机器人及无人机产业 50,000.00 8,527.87 51,072.51 102.15% 年 4 月起投入使 609.16 否 否 南联通移动业务项 化项目 用 目 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电动汽车自适应智能 23,420.28 0 23,420.2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充电桩建设项目 专项报告 第 7 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智能远动(高铁信号)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电力保障系统生产线 30,449.46 0 30,449.4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合计 - 103,869.74 8,527.87 104,942.25 - - 609.16 - - 1、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机器人及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 公司发展战略,快速抢占智慧城市市场份额,确立行业地位,深耕智慧城市和反恐领域, 公司拟将“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机器人及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余额 50,019.65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具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 金额为准)全部变更为“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目 建设”。 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 号)及相关 文件的不断出台,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 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2017 年要力争在包括集团层面 的混改上有所突破,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混改应迈出 实质性的步伐,将抓紧实施第三批混改试点。改革试点范围或不局限于央企,地方企业 也将纳入混改试点范围,进一步提高混改领域覆盖面,国企混改有望提速,混改的未来 市场空间巨大。 中国联通作为唯一一家集团整体混改试点单位和先行者,紧抓混改机遇,试点引入其他 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多元业务合作驱动创新,对外引入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助外力,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关键业务重组整合,优势互补,实现聚合资源、整合优势、 能力互补、强强联合、互利共赢,并将进行多层面的创新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的利益共 同体;对内则积极改革体制、实施更加灵活的管理与人事机制,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 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提升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从 而有望实现企业效益的全面提升,推动公司进入快速发展模式。联通混改打造与互联网 和垂直行业的全方位、多层面合作将树立电信行业转型的新标杆。扩大中国联通在创新 业务领域的中高端供给,培育壮大公司创新发展的新动能。本次出资合作云南联通移动 业务,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的市场影响力及示范作用,增强 公司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中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助推公司在智慧城 市、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的建设、投资与运营业务的快速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未 来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形式、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并综合考虑项目风险与收益等方面之后作出的谨慎决定,将 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电动汽车自适应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主要受公司目标市场相关 专项报告 第 8 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行业补贴政策细则落地实施时间的影响,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行业的发展尚需一个过程, 充电基础设施前期投入较大,导致目标市场上充电桩生产和运营企业多数盈利状况不佳。 公司董事会综合上述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决策,决定稳步开展充电桩项目,暂时不进 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电动汽车自 适应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公 共安全与反恐等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以上项目后续如果需要继续投入,公司将以自有 资金继续投入完成。 3、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保障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受高铁相关制造产业增速放缓 的影响,相关产品竞争较为激烈,回款周期长、回款压力增加,同时,公司收购的苏州 开关二厂与公司在输配电设备制造领域的协同效应逐步体现。公司董事会综合上述影响, 经过谨慎的研究决策,决定暂时不对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保障系统进行大规模的 资金投入,而是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化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调整目标客户 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 保障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公 共安全与反恐等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以上项目后续如果需要继续投入,公司将以自有 资金继续投入完成。 本年度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原因为网络建设尚未完全完成,且新建网络下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滞后效应。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专项报告 第 9 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