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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兴发:关于相关事项的更正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5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事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九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安徽中电兴
   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因为工作疏忽,现将本
   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业绩考核”指标,更正如下:

         更正前:

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条款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2020 年经审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2021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考核净利
         下简称“考核净利润”)2.997 亿元 润”)2 亿元为基数,按照 2021 年、2022 年、
         为基数,按照 2021 年、2022 年、2023 2023 年三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考
         年三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核净利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员工持股计
         以“考核净利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划的解锁条件。具体考核如下:
         作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当年度的解锁 1、2021 年公司考核净利润 2 亿元,即净利润
业绩     条件。具体考核如下:               不低于 2 亿元,则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
考核     1、2021 年公司考核净利润增长不低 获得的资金按照个人最终业绩考核完成比例
         于 5%,即净利润不低于 3.147 亿元, 计算归个人所有。
         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 2、2022 年公司考核净利润在 2021 年度考核净
         金按照个人最终业绩考核完成比例计 利润基础上增长不低于 5%,即净利润不低于
         算归个人所有;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 2.1 亿元,则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
         于 3.147 亿元时,由公司收回并在履 的资金按照个人最终业绩考核完成比例计算
         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     归个人所有,若 2022 年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
         2、2022 年公司考核净利润增长不低 当期可解锁股票全部递延至下一个考核期合
     于 10%,即净利润不低于 3.297 亿元, 并考核,作为第三批解锁时点股票。
     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 3、2023 年公司考核净利润在 2021 年度考核净
     金按照个人最终业绩考核完成比例计 利润基础上增长不低于 10%,即净利润不低于
     算归个人所有;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 2.2 亿元,如按照 2022 年、2023 年合并考核
     于 3.297 亿元时,由公司收回并在履 的,2022 年、2023 年合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
     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    于合并考核目标增长额,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
     3、2023 年公司归考核净利润增长不 的全部股票获得的资金按照个人最终业绩考
     低于 20%,即净利润不低于 3.596 亿 核完成比例计算归个人所有,若按照合并考核
     元,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 净利润未达到目标增长额,由公司收回并在履
     的资金按照个人最终业绩考核完成比 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并向持有人
     例计算归个人所有;实际实现的净利 退还该批对应的原始出资和年化利率 10%的利
     润低于 3.596 亿元时,由公司收回并 息成本;如果合并考核净利润未达到目标但
     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 2023 年考核目标完成,则出售当期解锁时点对
     销。                              应的股票获得的资金按照个人最终业绩考核
     4、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 完成比例计算归个人所有,由公司收回第二批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已剔除全 递延的股票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
     部在有效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 以注销,并向持有人退还该批对应的原始出资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 和年化利率 10%的利息成本。
     作为计算依据。                    4、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层面业 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已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员
     绩考核的基础上制定公司内部绩效考 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
     核管理办法,最终将根据公司内部绩 响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效考核办法计算智慧城市及智慧用能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事业部(含业务考核单元)考核结果, 的基础上制定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最
     并确定其持有人最终解锁的股份数 终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办法计算智慧城
     量。                              市及智慧用能事业部(含业务考核单元)考核
                                       结果,确定其持有人最终解锁的股份数量,并
                                       对持有人原计划分配的股份数量进行调整。
     更正后:

调
             调整前                                调整后
整
条
款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2020 年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2021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考核净利润”)
     利润(以下简称“考核净利润”) 2.056 亿元为基数,按照 2022 年、2023 年、2024
     2.997 亿元为基数,按照 2021 年、 年三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且考核净利
     2022 年、2023 年三年对公司的经 润增长分别不低于 5%、10%、15%”,以考核净利
     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考核净利 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
     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本期 条件。具体考核如下:
     员工持股计划当年度的解锁条 1、2022 年公司考核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5%,即净
     件。具体考核如下:              利润不低于 2.158 亿元,则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
     1、2021 年公司考核净利润增长 的股票获得的资金按照个人最终业绩考核完成
     不 低 于 5% , 即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比例计算归个人所有,若 2022 年业绩未达到考
     3.147 亿元,出售第一批解锁时 核目标,当期可解锁股票全部递延至下一个考核
     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按照个人最 期合并考核,作为下一批解锁时点股票。
业
     终业绩考核完成比例计算归个人 2、2023 年公司考核净利润在 2021 年度考核净利
绩
     所有;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 润基础上增长不低于 10%,即净利润不低于 2.261
考
     3.147 亿元时,由公司收回并在 亿元,如按照 2022 年、2023 年合并考核的,2022
核
     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 年、2023 年合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合并考核目
     销。                            标增长额,则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
     2、2022 年公司考核净利润增长 资金按照个人最终业绩考核完成比例计算归个
     不 低 于 10% ,即净利润不低于 人所有;如果合并考核净利润未达到目标但 2023
     3.297 亿元,出售第二批解锁时 年考核目标完成,则出售当期解锁时点对应的股
     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按照个人最 票获得的资金按照个人最终业绩考核完成比例
     终业绩考核完成比例计算归个人 计算归个人所有,2022 年当期可解锁股票全部递
     所有;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 延至下一个考核期合并考核,作为下一批解锁时
     3.297 亿元时,由公司收回并在 点股票;如果合并考核净利润未达到目标且 2023
     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 年考核目标也未完成,则合并考核对应的解锁股
     销。                            票全部递延至全部递延至下一个考核期合并考
     3、2023 年公司归考核净利润增 核,作为下一批解锁时点股票;
     长不低于 20%,即净利润不低于 3、2024 年公司考核净利润在 2021 年度考核净利
3.596 亿元,出售第三批解锁时 润基础上增长不低于 15%,即净利润不低于 2.364
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按照个人最 亿元,如按照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合并考
终业绩考核完成比例计算归个人 核的,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合计实现的净
所有;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低于 利润不低于合并考核目标增长额,出售第三批解
3.596 亿元时,由公司收回并在 锁时点的全部股票获得的资金按照个人最终业
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 绩考核完成比例计算归个人所有;如果合并考核
销。                           净利润未达到目标但 2024 年考核目标完成,则
4、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 出售当期解锁时点对应的股票获得的资金按照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 个人最终业绩考核完成比例计算归个人所有,由
已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员工持股 公司收回第二批递延的股票并在履行相应审议
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 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并向持有人退还该批对应
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 的原始出资;如果合并考核净利润未达到目标且
据。                           2024 年考核目标也未完成,则由公司全部收回并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层 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并向持有
面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制定公司内 人退还该批对应的原始出资。
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最终将根 4、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办法计算智 股东的净利润,且已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员工持
慧城市及智慧用能事业部(含业 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
务考核单元)考核结果,并确定 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其持有人最终解锁的股份数量。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
                               基础上制定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最终将
                               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办法计算智慧城市及智
                               慧用能事业部(含业务考核单元)考核结果,确
                               定其持有人最终解锁的股份数量,并对持有人原
                               计划分配的股份数量进行调整。

    针对上述更正员工持股计划中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及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安徽中电
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二、调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2021 年员工持股
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议案》”中关于业绩考核调整同步作出更正。
    除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更正以外,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1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款不
变,具体详见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更正文件。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