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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农发展: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1-057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傅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林奇清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5,994,943,945.06             5,042,816,580.75                           1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3,416,652,579.44             3,621,442,417.54                            -5.65%
者权益(元)
股本(股)                                  910,900,000.00                910,900,0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3.75                           3.98                          -5.78%
净资产(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48,853,496.49                   23.07%        2,910,917,644.63                 3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3,443,711.47                  -118.10%          95,729,200.36                 -69.33%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167,522,125.99                 -54.54%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0.18                -55.00%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67                 -118.10%                  0.1051                -71.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67                 -118.10%                  0.1051                -71.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7%                  -117.70%                  2.73%                 -78.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0.94%                  -117.18%                  2.68%                 -78.25%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00,290.5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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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2,114,495.87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8,486.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40,777.33
所得税影响额                                                   -131,586.82


合计                                                           1,810,327.39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1,31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21,950,801 人民币普通股                                     21,950,801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
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                     14,268,804 人民币普通股                                     14,268,804
                    OF)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                      13,312,118 人民币普通股                                    13,312,11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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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1,299,067 人民币普通股                               11,299,06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上海力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有限合伙)
天津凯石益金股权投资基金合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                     9,479,452 人民币普通股                                9,479,452
                        深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类科目变动
    (1)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了9,440.55万元,增幅85.35%,主要原因是预付了全资子公司——福建圣农发展
(浦城)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土地征用款以及根据合同约定预付了部分大宗原料款。
    (2)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较年初全额减少了134.57万元,主要原因是定期存款已到期未续办。
    (3)报告期末,存货较年初增加了23,529.26万元,增幅37.9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存货储备
量相应增加,同时,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人工费用等的上升也导致库存成本增加。
    (4)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1,200.00万元,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州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1,200.00万元合资设立福建海圣饲料有限公司。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2,936.03万元,增幅36.46%,主要是子公司——欧圣农牧、圣农发展(浦城)公
司新增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
    (6)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163.74万元,增幅240.48%,原因是报告期内大型软件实施项目已成功上线。
※负债类科目变动
    (1)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76,900万元,增幅219.09%,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浦城项目建设储备资金。
    (2)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819.43万元,增幅83.29%,主要原因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3)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447.10万元,增幅37.60%,主要是报告期内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应付债券利息增
加但2011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利息全部兑付完毕的综合影响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2,778.90万元,增幅31.99%,,主要是随着“年新增9,600万羽肉鸡工程及配套工
程建设项目”的陆续竣工,工程尾款增加。
    (5)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3,500.00万元,增幅385.71%,增加额均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全额减少了29,970.00万元,原因是2011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报告期内到期偿
付。
    (7)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7,000.00万元,减幅85.00%,原因是报告期末有15,000.00万元转为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另有2,000.00万元已到期偿还。
    (8)报告期末,应付债券较年初全额增加了69,343.77万元,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了公司债70,000.00万元。
※所有者权益科目变动
    (1)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3,295.18万元,增幅32.4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欧圣农牧双方股东根据
投资协议分期增资,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增资5,880.00万元。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科目变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1,400.78万元,增幅38.8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02,973.89万元,增
幅62.22%,主要原因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达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
逐步投产,产能及销售量扩大,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大幅增加,但由于鸡肉价格的大幅下降和玉米、豆粕价格的持续上升,
导致营业收入的增幅较营业成本的增幅低23.40个百分点。
    (2)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47.59万元,增幅216.27%,主要是报告期内应税收入增加。
    (3)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98.57万元,增幅38.05%,主要是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报告期内,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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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4%,仍保持较低水平,并较上年同期下降0.01个百分点,公司仍保持良好的费用控制水平。
    (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71.60万元,增幅45.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持续扩大的生产经
营规模和浦城项目建设配套、储备资金,增加了银行借款并发行了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7亿元,相应的利息增加。
    (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3.96万元,增幅186.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余额增加导致
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7.11万元,增幅69.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的政府补贴收入及废品收入
增加。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60.91万元,增幅315.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的赞助费增加。
    (8)报告期内,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292.42万元,减幅41.1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以实物资产投资控股子
公司——福建欧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导致应税所得额较大。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0,099.49万元,减幅54.54%,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
现金流入的增幅小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增幅。
    报告期内,随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销售量增加60.60%,但受鸡
肉价格下降的影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仅增加38.82%,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则同比增加42.53%;另一方面,存货储备量随
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大幅增加,加上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及人工成本上升,共同导致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
上年同期增加63.06%。
    (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194.19万元,增幅112.08%,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和子公司——
福建欧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外方股东投入外币资本金的影响。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为1.12,较年初的1.55下降了0.43,降幅27.74%;速动比率为0.62,较年初的0.99下降了0.37,
降幅37.37%;公司资产负债率40.76%,较年初上升了14.59个百分点。偿债指标的变化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为浦城
项目建设储备资金而增加了银行借款并发行公司债。目前,公司偿债指标仍处于较好的水平,并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公司筹资
管理。
※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2.98次,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59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15.88天,保持稳定、较高
的水平,显示了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的有效控制和良好的管理能力,也体现出公司产品较强的竞争力。
    (2)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为4.85次,较上年同期减少了0.52次,存货周转天数为75.26天,保持较高水平。存货周转
速度快、变现能力强,体现了公司良好的存货管理能力和产品处于较好的销售状态。
※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毛利率为7.77%,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3.30个百分点。下降原因是报告期内鸡肉价格的下降和主要原
料——玉米、豆粕价格的持续上升。与上年同期相比,鸡肉销售价格下降了13.44%,同时鸡肉单位成本上升了0.81%。特别
是第三季度,鸡肉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了19.31%,鸡肉单位成本上升了8.85%。
    报告期内,由于国际国内整体消费低迷,导致鸡肉价格大幅下降,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剧降,公司盈利水平也受到严重影
响,公司正积极寻求各种长期和短期降低成本和风险的策略和措施,以减小行情低迷的影响,同时大力加大产能建设,为公
司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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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1、控股股东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
                                           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2、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傅芬芳女士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光明和傅芬
                                           芳保证圣农实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
                                           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不转
                                           让其所持圣农实业的控股权。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长玉和傅芬芳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
                                           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3、傅文明、傅延金、傅细明、邱昌萍、周红、李可佳、傅高明、傅向明、傅志明、傅新明、
                     控股股东福建省圣农实
                                            傅建明、傅长婕、傅长玲、傅长秀、傅长英、傅长荣、官雪梅等 17 名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承
                     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
                     人傅光明先生、傅长玉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圣农发展的股份,也                        除股份限售锁定 报告期内,相关
                     女士和傅芬芳女士;傅
发行时所作承诺                              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2008 年 01 月 31 日 承诺外,其余承诺 承诺事项均得到
                     文明、傅延金、傅细明
                                                                                                                                                    均为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等 17 名实际控制人的亲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圣农发展的股份不超
                     属、本公司全体董事、 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的股份。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了避免将来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和傅芬芳女士于 2008 年 1 月 31 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其单独或共同实际控制本公司期间,承诺人及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
                                            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
                                            形式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
                                            于:(1)从事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种蛋孵化、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与销售业务,(2)投资、
                                            收购、兼并或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任何从事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种蛋孵化、肉
                                            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与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向与本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
                                            经济组织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若本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
                                            务领域,本公司享有优先权,承诺人及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
                                            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6、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实业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在
                                           本公司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农发展”)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圣农发展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


                                                                                                                                                                          6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一律严格遵循有偿、公平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并依据圣农发展的《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损害圣农发展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傅长玉、傅芬芳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承诺:“在我们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农发展”)的实际控
                              制人期间,我们及我们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圣农发展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
                              务等),我们及我们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一律严格遵循有偿、公平交易、价格公允
                              的原则,并依据圣农发展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损害圣农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8、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实业、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傅长玉、傅芬芳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
                              函》,承诺:“在我们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审议公司违规向关联企业及其他企业提供借款或者公司违规向关联企业及其他企业借入
                              款项的议案时,我们将对该等议案投反对票,以保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若公司因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与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借款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
                              我们愿意对公司因受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等额补偿,我们对上述补偿义务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责任。”
                              本公司关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的承诺:(1)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
                              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股利。在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分红。
                              (2)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报告期内,相关承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本公司     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在未来三年,2012 年 06 月 29 日 2012 年-2015 年   诺事项均得到严
所作承诺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连续三年                                        格履行。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
                              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
                              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关于为公司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承诺:
                                                                                                                                                      报告期内,相关承
                              如圣农发展因受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圣农实业将按其出具
与公司债相关的承诺 圣农实业                                                                                    2011 年 12 月 28 日 长期有效           诺事项均得到严
                              的《担保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保证的范围为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
                                                                                                                                                      格履行。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7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本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
                            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本公司
                            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以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报告期内,相关承
与公司债相关的承诺 本公司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011 年 12 月 29 日 长期有效     诺事项均得到严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格履行。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只要本期债券尚未偿付完毕,其将严格遵守《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和本期债券条款的规定,履行如下承诺:
                            1、对兑付代理人付款的通知。发行人应按照本期债券条款的规定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
                            券本息及其他应付相关款项(如适用)。在本期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款到期日前一个工作日的
                            北京时间上午 10 点之前,发行人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下述确认:发行人已经向其开户
                            行发出在该到期日向兑付代理人支付相关款项的不可撤销的指示。
                            2、登记债券持有人名单。发行人应每年(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
                            间)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或促使有关登记托管机构提供)更新后的登记债券持有人名单。
                            3、办公场所维持。发行人应维持现有的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须
                            以《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4、关联交易限制。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
                            限于:(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和/或股东大
                            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
                            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发行人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
                            表独立意见;和(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                                      报告期内,相关承
与公司债相关的承诺 本公司   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1 年 12 月       长期有效      诺事项均得到严
                            5、抵押或质押限制。除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外,发行人不得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资产、财产或                                      格履行。
                            股份(或股权)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除非:(1)该等抵押或质押在交割日已经存在;或
                            (2)交割日后,为了债券持有人利益而设定抵押或质押;或(3)该等抵押或质押的设定不
                            会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4)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而设定抵押或质押。
                            6、资产出售限制。除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外,发行人不得出售任何资产,除非(1)至少 50%
                            的对价系由现金支付;或(2)对价为债务承担,由此发行人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解除某种
                            负债项下的全部责任;或(3)该等资产的出售不会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
                            生实质不利影响。
                            7、信息提供。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授权予
                            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在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
                            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且发行人年度报告已公布后,尽可能快地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三
                            份(视情况确定)经公布的审计报告,并可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
                            公布的审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8、违约事件通知。发行人一旦发现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4.1 款所述的违约事件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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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立即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附带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疑问,《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总监
                                             中的任何一位)就该等违约事件签署的证明文件,详细说明违约事件的情形,并说明拟采取
                                             的建议措施。
                                             9、合规证明。(1)高级管理人员证明文件。发行人依法公布年度报告后的 14 日内,应向债
                                             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证明文件,说明经合理调查,就其所知,尚未
                                             发生任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4.1 款所述的违约事件或潜在的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上述
                                             事件则应详细说明。(2)安慰函。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须每年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安慰函,
                                             确认发行人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各项承诺和义务。
                                             10、重大事件通知。发行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应
                                             在该等情形出现之日起 5 日内以通讯、传真、公告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及担保人:(1)预计到期难以偿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金;(2)订立可能对发行
                                             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3)发生重大亏损或者
                                             遭受超过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损失;(4)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5)发生
                                             重大仲裁、诉讼可能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6)拟进行重大债
                                             务重组可能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7)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中
                                             有关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约定;(8)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9)债券被暂停转让交易;
                                             以及(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1、信息披露。发行人应依法履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向债券受托管理
                                             人提供信息披露文件。
                                             12、上市维持。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3、自持债券说明。经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应立即提供关于尚未注销的自持债券数
                                             量(如适用)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至少两名发行人董事签名。
                                             14、其他。发行人应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 √ 是 □ 否 □ 不适用
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相关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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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2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0%        至                           -70%
度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0      至                       14,053.65
间(万元)
201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8,454,845.54
                                            随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鸡肉产品产量和
                                            销量较上年大幅增加,但由于国内外整体消费情况持续低迷,鸡肉产品销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售价格较上年大幅下降,同时,主要原料玉米及豆粕的采购价格上升,导
                                            致公司盈利水平受到较严重的影响。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提供的资料
                                                                             1、中银国际证券有 与公司管理层交流
2012 年 09 月 07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限责任公司 2、元昊 公司经营情况及未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来规划
                                                                                              与公司管理层交流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2012 年 09 月 25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经营情况及未
                                                                             公司
                                                                                              来规划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544号文核准,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债券
采取分两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发行的债券为第一期,发行规模为7亿元。本期发行的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700
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在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以5.50%票面利率于2012年5月16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本期债券,于2012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18日
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2]194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已于2012年6月2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为“12圣农01”,
上市代码为“112086”。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