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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农发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06-30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出资额较低,则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出资额不
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 公司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
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
充分准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秉承公司关爱员工成长的价值理念,建立和
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推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
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领
取薪酬,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确定用工关系的合同或协议,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总计约为 214 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参加人数根据
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五、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5,343.10 万元,含初始设立时参加对象认购的
金额不超过 5,123.10 万元及预留份额对应的资金不超过 220.00 万元,每 1 元为 1 份额,
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圣农发展 A 股股份,
合计不超过 5,343.1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1,243,973,396 股的 0.43%,具体认购股
数将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截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日,公司已通过回购
专用账户完成 5,343,100 股股份的回购。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通过资产重
组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
执行情况为准。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0 元/股。
     八、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九、锁定期届满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份额)所获标的股票权益分四期
确认归属。确认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每期确认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10%、
30%、30%、30%,各年度具体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设置预留份额,预留份额的考核确认归属期及可归属比例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
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
     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 24 个月内,仍未有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
预留份额或该预留份额未完全分配,则剩余预留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自行决定处置事宜。
     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存
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内,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
     十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进
行日常管理。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资产管理
机构进行管理。
     十二、本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法规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
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三、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方式征求员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四、公司有 5 名董事、3 名监事及 5 名高级管理人员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该等人员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未参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傅芬芳女士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二
人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傅芬芳女士直接及
间接合计持有光泽县新圣合食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4.97%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故
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光泽县新圣合食品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傅长玉女士(其为傅光明先生的配偶、傅芬芳女士的母亲)、傅露芳女士(其
为傅光明先生的次女、傅芬芳女士的妹妹)在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过程中应回避表决。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分别承诺不在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同时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也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持有的标的股票的出席、提案及表决权等股
东权利由管理委员会代表行使。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与相关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将遵守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剑华先生、陈榕女士、董事周红先生、财务总监林奇清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廖俊杰先生等 5 人承诺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
同时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也未与
上述 5 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 5 人
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十五、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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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释 义 ............................................................................................................................................ 8
第一章 总则 ................................................................................................................................ 9
第二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10
第三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规模 .......................................................... 11
第四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 14
第五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及考核标准 .................................................. 16
第六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9
第七章 公司融资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24
第八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5
第九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 27
第十章 管理机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 28
第十一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29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30
第十三章 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 31
第十四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32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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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圣农发展、本公司、公司      指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
                            指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公司
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    指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草
                            指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案、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参加对象、参与对         由公司董事会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并实际出资参加员
                            指
象                               工持股计划的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持有人会议推举产生的持股计划日
管理委员会                  指
                                 常管理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员工出资额                  指   员工参与本计划的全部出资额
                                 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圣
标的股票                    指
                                 农发展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董事会                      指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                      指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监管指引第1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1. 秉承公司关爱员工成长的价值理念,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激发公
司发展活力;
     3. 吸引和保留优秀业务骨干,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公
司竞争力。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
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二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公告本计划时符合公司任职资
格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


     二、参加对象的范围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或控股
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
酬,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确定用工关系的合同或协议,在
本计划设立时总计约为 214 人(不含预留部分),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
确定。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名单予以核实。
     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存续期限、管理
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三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规模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343.1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
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实际出资金额确定。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圣农发展 A 股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32.44 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2 月 9 日、2022 年 3 月 4 日、
2022 年 4 月 7 日、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年 5 月 10 日、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2021-054、2021-055、2021-067、2021-075、
2022-001、2022-005、2022-010、2022-014、2022-030、2022-031、2022-036),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9),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5,343,1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3%,成交的最低价格 16.05 元/股,成交的
最高价格为 19.8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689,414.7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一次或者分批次非交易过户等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0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日期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派发现金红利、缩股、增发或配股等事项,本次交易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
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2)派发现金红利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 为每股的现金分红;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4)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标的股票购买价格不做调整。
     (5)配股
    P=P0×(P 1+P 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P 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 2 为配股价格;n 为
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二)合理性说明
     为了秉承公司关爱员工成长的价值理念,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推
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机制安排有利于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
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核心
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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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
     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参考行业发展情况,同时兼顾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
的成本实现对参加对象合理的约束作用的目的,充分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
性,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的设定原则,在持有人以一定的资金成本取得本计划份额对应
标的股票的基础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合理的权益归属安排,分批次且延长安排
了持有人获得权益归属的时间及考核周期,建立了合理的考核体系,在个人层面设置了
业绩考核目标,能够兼顾挑战性与针对性,充分传达公司对于未来业绩增长及持有人长
期与公司共同成长的愿景,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真正享受到
劳动付出带来的收益,形成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相互促进的正向联动。
     综上所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具有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圣农发展 A 股股份,合计
不超过 534.31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3%。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持股数量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及标的股票购买时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等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
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通过资产重组获得的股份、通过认购公司定
增、配股、公开增发股票或发行可转债获得的股份,以及因持有该等股票获得的股票分
红和资本公积送转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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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5,343.1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5,343.10 万份,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
根据实际出资金额确定。
     初始设立时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约为 214 人,其中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920 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17.22%;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认购总
份额不超过 4,203.10 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78.6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
置预留份额不超过 220.00 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4.12%。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 24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将该部分预留份额分配至
符合条件的员工,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与对象、认购份额
等)由管理委员会提出。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 24 个月内,仍未有
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预留份额或该预留份额未完全分配(以下简称“剩余预留份额”),
则剩余预留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自行决定处置事宜。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持有情况如下所示:

                                               持有份额上 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 所获份额对应股份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万份) 部份额的比例上限(%)数量上限(万股)

    1        傅光明     董事长                     150.00                 2.81              15.00

    2        傅芬芳     董事、总经理               150.00                 2.81              15.00
    3        陈   榕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1.87              10.00

    4        陈剑华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1.87              10.00
    5        周   红    董事                       100.00                 1.87              10.00

    6        张玉勋     监事会主席                 100.00                 1.87              10.00
    7        龚金龙     监事                       100.00                 1.87              10.00
    8        叶   蔚    监事                        40.00                 0.75               4.00

    9        林奇清     财务总监                    40.00                 0.75               4.00
   10        廖俊杰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0.00                 0.75               4.00

   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共 204 人         4,203.10                78.66            420.31
            小计(不含预留份额)                 5,123.10                95.88            512.31

                     预留份额                      220.00                 4.12              22.00

             合计(含预留份额)                  5,343.10               100.00            534.31
     注:(1)上述计算结果的尾差(如有)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持有人最终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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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份额以持有人实际出资金额为准;(2)上述参与对象周红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之妹夫。

     1.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傅芬芳女士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二
人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鉴于傅光明先生及傅芬
芳女士为公司的创始人或主要经营者,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息息相关,具有
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通过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使得二人与公司、公司管
理层及核心员工进一步绑定,有利于充分调动积极性,推动公司良性发展,其作为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享有的份额占比较低,与其所任职务、岗位重要性相匹配,具备合
理性。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傅光明先生及傅芬芳女士不担任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的职务,二人均承诺放弃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参加对象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公司董事
会或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
对象及对应的初始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协议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时,参加对象认购的份额为初步确定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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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及考核标准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
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
股票的规定,严禁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间内,本计划持有的股票不得卖出。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安排
     1. 公司业绩考核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设置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 个人绩效考核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内,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
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归属比
例。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评定,划分为 A、B、C 和 D 共 4 个档次。考核评价
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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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安排
     1.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初始设立部分的份额根据未来 4 年(包括 2022 年)持有人
个人考核情况分四期确认归属,并在确定的归属比例范围内逐步变现股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可归属比例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
          第一个归属期                                                          1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
          第二个归属期                                                          30%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
          第三个归属期                                                          30%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
          第四个归属期                                                          30%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48 个月


     预留份额的考核确认归属期及可归属比例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确定。
     2.持有人归属比例及归属条件
     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当期权益归属系数(假设为 Y),并最终确认
持有人的归属权益,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权益归属系数(Y)              100%        80%          60%           0

     个人当期确认归属的份额=Y×个人初始认购份额×当期可归属比例(即 10%或 30%
或 30%或 30%)
     预留份额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法及个人当期确认归属的份额与上述方法相同。
     3.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时的权益归属
     任一考核期内,对于持有人因绩效考核不达标而未能完成归属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
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等权益对应的股票。管理委员会将以处置所获金额为限,返还
持有人未归属权益对应的原始出资额,剩余收益(如有)由管理委员会制定处置方案。
     (四)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考核归属期合理性说明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归属期的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购买价格与当前市价存在部分折价,因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 12 个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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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设立部分的份额分四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 2022 年度 10%、2023 年度 30%、2024
年度 30%和 2025 年度 30%。预留份额的考核确认归属期及可归属比例等事项由公司董事
会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
     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及归属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
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达成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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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员工通过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参与本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
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
常管理;公司董事会负责拟订本计划,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资产管
理机构进行管理,并由公司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资产管理机构签署资产管理合同等
法律文件。


       一、持有人会议
       公司员工在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持有
人会议是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其他持有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出席并
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
担。
       (一)持有人会议审议内容
       1. 选举和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 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 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如有)的对接工作;
       4.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其它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5. 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预留份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份额的认购对
象、认购份额、归属比例及归属期安排等;
       6.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
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 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等事项;
       8.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
理委员会或资产管理机构(如适用)商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
审议;
       9.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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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
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3 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
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的时间、地点;
     2. 会议的召开方式;
     3. 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 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 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 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
上述第 1、2、3 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3%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
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在收到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要
求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提议后,应在 20 日内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
     1.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
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每一单位计划份额享有
一票表决权。
     3. 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
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
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
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
予统计。
     4. 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
表决统计结果。每项提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半数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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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 2/3 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 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
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 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表决票、会议材料、
会议决议等应妥善保存。


     二、管理委员会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常设管理机构。
     (一)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选任程序
     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全体持有
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
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对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 不得挪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 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
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 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 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6. 不得擅自披露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持有人会议亦有权作出决议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的过户和出售、领取股票分红、管理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等事项;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如有)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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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负责决定或者与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就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减持等存续期管理事
宜进行沟通对接;
     5. 根据持有人的考核情况确定权益归属方案等事宜;
     6. 负责制定预留份额归属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归属比例
安排等;
     7.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变更登记等事宜;
     9. 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四)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的职权
     1. 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 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 经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4. 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通知全
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
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
议后 5 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六)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 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
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 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
的前提下,管理委员会会议可以用视频、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
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管理委员会亦可通过会议决议委员联签方式直接作出决议。
     4.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
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
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
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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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5. 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
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决定以及办理与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则;
     (二)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以及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等;
     (三)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等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六)若未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法规政策对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票的过户及公司会计处理(如需)等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决定及办理与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
其他必要、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日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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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公司融资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
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并由管理委员会具体办理后续操作
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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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
本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等)须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若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实施,
不受影响。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时且未展期的,则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清算、分配完毕的,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原因未全
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用于抵押、质
押、担保及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二)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任职的,或在公司控股子公
司内任职的,持有人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的程序进行;但是,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
秘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
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的,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必须被强制转让,转让价
格按照转让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者确定。
     (三)持有人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被强制
转让,转让价格按照转让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者确定。
     (四)持有人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被强
制转让,转让价格按照转让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者确
定。若退休后公司继续返聘且返聘岗位仍属激励范围内,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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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仍按照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持有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持有人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将完全按照情况发生前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不再纳入归属安排条件;或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转让份额的转让价格。
     2、持有人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被
强制转让,转让价格按照转让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者
确定。
     (六)持有人身故(包括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持有人若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
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持有,并按照身故前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进
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安排条件;或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转让份额的转让
价格,其转让金额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
     2、持有人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被强制转让,
转让价格按照转让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者确定。
     (七)强制转让事项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被强制转让的,该部分转让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
的人员受让。
     本条规定的必须强制转让份额的情形,适用于上述各项情形发生时该持有人仍持有
的份额但未经过归属确认的份额,对于已经归属确认的份额对应的权益则不做追溯调整。
     (八)其他情况
     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管理委员会认定和解释,并确定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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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一)持有人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缴纳的资金,以及以该等资金购买的公司
股票;
     (二)因管理、运用前款资产取得的财产和收益;
     (三)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其他资产和收益。
     公司将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开立专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员工资金及资产分
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
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
益归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 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外,持有人所
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类似处置,持有人亦不得申请退出本计划。
     2. 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
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新
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相对应的股票相同。
     3.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或者与资产管理机
构(如有)沟通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的减持变现。
     4. 员工持股计划因出售股票、公司派息等产生的现金资产应当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
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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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管理机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管理费用的计
                           提及支付方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若未来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外部专业机
构进行管理的,届时将按照《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及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的规定披露管理机构基本情况、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管
理费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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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
     1. 监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维护持有人利益;
     2. 按照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八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
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3.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的义务
     1.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 根据相关法规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开立及注销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
其他相应的支持;
     3.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持有人的权利
     1. 参加持有人会议和行使表决权;
     2. 按其持有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相关权益;
     3. 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持有人的义务
     1. 遵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2. 按所认购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和方式缴纳认购资金;
     3. 按所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投资风险;
     4. 遵守持有人会议决议;
     5. 保守本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秘密,公司依法对外公告的除外;
     6. 承担因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
     7. 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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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 A 股
股份。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2 年 7 月完成全部标的股票过户且全部股份均按
照 10 元/股的价格完成购买,锁定期满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约定的比例确认 4 期归属并出售所持标的股票。
       假设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9.58 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不超过 5,118.69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按解锁后每次归属比例分摊,计
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 2022 年至 2026 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
算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总费用上限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5,118.69          1,096.66   1,917.41      1,276.52   637.73       190.37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及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费
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
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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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
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是否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监事会负责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时,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
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
事会决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
于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股东大会的 2 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六、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七、召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八、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的 2 个交
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公司将
根据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做好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信息披露工作。
     九、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需要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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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有 5 名董事、3 名监事及 5 名高级管理人员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该等人员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与其他未参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傅芬芳女士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二人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傅
芬芳女士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光泽县新圣合食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4.97%的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故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
光泽县新圣合食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傅长玉女士(其为傅光明先生的配偶、
傅芬芳女士的母亲)、傅露芳女士(其为傅光明先生的次女、傅芬芳女士的妹妹)
在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过程中应回避表决。
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分别承诺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同
时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也
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
动的相关安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剑华先生、陈榕女士、董事周红先生、财务总监林奇
清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廖俊杰先生等 5 人承诺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中担任职务,同时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也未与上述 5 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 5 人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持有人会议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
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
管理委员会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权及表决权等股
东权利。
     四、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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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的股东、董事将依法回避表决。
     五、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相关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
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守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外,公司目前无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公司未
来若持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保持独立管理,各期员工持股
计划之间独立核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不存在一致行
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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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
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
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等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执行。
     三、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持有人因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五、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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