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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农发展: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6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具体实施内容需签署具
体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
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生效。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推动各方优势资源整合,促进各方共同致力于家禽健康养殖、防疫体系建
设、家禽智能化发展,实现各方共同发展,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福
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维生物”)于近日在南平市签署了《战
略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一

    名称: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守军

    注册资本:46801.878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智能农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中药
提取物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兽药经营;动物诊疗;投资管理;兽药生产【分支
机构经营】;饲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九道 1 号

    瑞普生物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履
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手方二

    名称: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伟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
危险化学品);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中草药种植;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工业园区金岭工业园 A02-3 区

    圣维生物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履
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
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充分发挥甲乙丙三方各自的核心优势,本着“体系接轨、资源共享、客户导
向、担当协同、增值产业”的宗旨与原则,共同致力于家禽健康养殖、防疫体系
建设、家禽智能化发展,共同构建与其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学健康养殖体系。
实现三家公司共建养殖产业生态圈,携手促进养殖行业健康发展。

    (二)合作内容

    1、甲方、乙方、丙方共同联合成立《家禽疫病防控研究院》,旨在针对甲
方养殖全过程的疫病防控问题展开持续深入的研究,建立临床和实验室的评估标
准和评价体系,提供针对性的系统解决方案。

    2、甲方、乙方、丙方共同建设疫病监测预警平台,为甲方提供及时、可靠
的疫病监测预警和检测服务。三方专家团队对甲方的全部养殖进行区域划分,通
过流行病学、病理学、病原学、免疫学进行科学诊断,在此基础上针对各疫控区
域制定切实有效的疫病防控解决方案和营养与养殖改进方案,使甲方的疫病防控
能力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

    3、立足于快速响应机制,乙方、丙方联合打造最适合甲方的技术服务体系,
搭建甲方、乙方疫病防控体系之间的“直通车”模式,对齐贯通,做到产品成本
最低、防疫成本最低、运营效率最高、服务能力最高(两低两高目标)。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

    (四)合作约定

    为充分体现各方协同效应,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在同等质
量且价格不高于甲方向其他第三方采购药品与疫苗价格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乙方、
丙方的产品,在此基础上:

    1、甲方承诺三年内采购乙方产品,年度采购总金额(包含甲方及其关联方
合计采购数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023 年 4000 万元、2024 年 5000 万元、2025
年 6000 万元。

    2、甲方除采购乙方产品外,同意在同等质量且价格不高于甲方向其他第三
方采购药品疫苗价格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协议附件所列丙方产品。

    3、丙方经营乙方期间,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产品品质必须符合国家产
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如不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采购乙方产品。

    (五)合同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瑞普生物是中国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全的动保企业之一,也是国家重大动
物疫病防控疫苗生产企业。圣维生物是中国东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兽药疫苗生产企
业之一。公司与瑞普生物及圣维生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养殖
过程中的疫病防控能力,并建立更为精准、有效的疫病防控解决方案和营养与养
殖改进方案。同时三方将加强合作力度,共同研发最合适公司的疫苗药品,为公
司降低防疫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公司近年与圣维生物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公司与圣维生物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049 万元,
其中,公司向圣维生物采购药品疫苗金额为 5,047 万元;

    2022 年,公司与圣维生物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564 万元,
其中,公司向圣维生物采购药品疫苗金额为 5,562 万元(未经审计);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外,公
司与圣维生物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702 万元(未经审计),交
易内容均为公司向圣维生物采购药品疫苗。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通过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
生物”)及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维生物”)三方间的合作,
建立研发资源共享和利益共享机制,发挥三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家禽健康养殖、
防疫体系建设、家禽智能化发展,共同构建与其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学健康
养殖体系。并针对公司各疫控区域制定有效的疫病防控解决方案和营养与养殖改
进方案,促进公司疫病防控能力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降低免疫成本。同意公司
本次《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及福
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维生物”)的合作,是基于公司稳定、
健康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其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对公司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及
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维生物”)合作事项的充分了解,我
们认为本次合作行为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认可该关联交
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具体实施内容需签署具
体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
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5、《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