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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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8-12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非公开发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相关主体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
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
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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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
出以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
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
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