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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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562,261,840.46 元,以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528,231,024.22 元为基数,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425,931,478.76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
50,491,555.31 元(含税),再扣除报告期内计提的盈余公积 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2,791,100.77 元,资本公积金为 2,032,187,475.51 元。
基于以上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 2021 年度
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
财务的稳健性,增强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保
障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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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于优化资本结构,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战略规划和宏观经
济环境作出,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
预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
有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