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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心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文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保证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
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经认真审
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就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
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实际出席情况
           应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5        3           2            0      0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认真了解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依据专业知识、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本人在 2021 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21 年 4 月 20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还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和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5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和
关于 2018 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

    三、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平时的不定期走访,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查阅公司资料等多种
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进行详细了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在信息披露方面,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
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有效监督。
    2.在经营管理方面,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战略规划、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
理与用途变更、商誉减值、续聘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详细
了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
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3.在培训学习方面,本人始终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
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对
涉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分析,在公司发展战略、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提
出独到的建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本人加强委员会成员及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沟通,
积极关注公司审计部工作的开展,督导审计部根据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积极利用自身专业会计知识等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通过对公司定期
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督导公司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优化科学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
续发展。

    六、其它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本人联系方式:runh_cpa@163.com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
独立客观的判断和决策,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督促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严格监督。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为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内部
控制、重大经营决策等提供了专业性意见,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
效监督,对若干重大问题均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并被董事会吸收、参考和采纳,不存在无法发
表意见的情形,为公司未来发展和规范运作及提升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为公司稳健快速
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全力
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韩文君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