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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心集团: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0  

                                                                                                www.qx.com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2年11月9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2年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 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
    召集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6、会议的通知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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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78,219,8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43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09,631,1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92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68,588,6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50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68,588,6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5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68,588,6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5089%。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扣减公司库存的回购股份 11,909,750 股后,公司本次发行在外
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721,307,933 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会议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1、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78,210,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8,579,5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8,185,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反对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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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童曦、程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
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